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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临江市税务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05     信息发布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临江市税务局

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的相关要求,结合《临江市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工作方案》中的主要任务,在白山市税务局党委和临江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临江市税务局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紧紧围绕省局党委“二十字工作要求”,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扣“夯实基础、补齐短板、稳中求进”的工作主线,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高质量推进税收重点工作,现将临江市税务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履行法治责任,全力以赴抓好依法治税工作

1、突出落实落细,税费政策红利充分释放。制定措施,有序推进,不折不扣落实好2023年优化实施的税费优惠政策,提高政策落实的精准性和及时性。一是数据清单全掌握。成立领导小组,认真研究政策,落实优惠政策,强化与财政、人民银行等部门信息沟通,通力协作,高效配合。二是宣传辅导全方位。对内要求税务人员先当好“纳税人”,再当好“税务人”,全面验证业务流程和系统操作,使税务人能够高质量指导和服务纳税人;对外注重与纳税人沟通互动,及时为纳税人答疑解惑,网上征纳互动与电话辅导相结合,使纳税人真正学懂政策、会用政策、享受政策。三是办税服务零距离。通过征纳互动平台、微信群等渠道进行政策精准推送,“手把手、一步步”辅导纳税人办理退税,增强了纳税人退税便利度。四是风险管理全流程。利用税收大数据把好“审核关”、织密“防护网”,严格核查和持续跟踪高风险纳税人和重点行业,数据监控智能排查,对疑点信息和风险应对任务进行排查,提高政策落实质量。我局全力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充分释放政策红利,为企业送去资金“活水”,1-11月,全市新增全量减税降费18063.58万元,留抵退税246.27,缓税缓费金额3.95 万元,合计18313.81万元,助力民营经济稳步发展的效果显现。

2、突出服务创新,营商环境实现新发展。各部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积极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全局税收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开展2023年延续和优化实施的税费优惠政策新变化和征管系统操作等培训活动,通过视频会议、案例解读、实操演示、问题答疑等方式实时掌握学习效果,确保一线税收执法人员熟政策、懂流程、会操作、能辅导。针对最新税费优惠政策落实中存在的“数电票”开具、电子税务局操作、“个转企”申报等高频问题精准开展纳税辅导举办“纳税人学堂”4场,辅导企业400余户次,在二楼开设“初心学堂”,安装内外网电脑20台,安排专人全天候进行辅导。组织制、征管、税政10部门及拥有“三师”资格的精英骨干,成立政策解答团队,“会诊式”解决疑难杂症。利用全省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快反机制,实现“解答问题”到彻底“解决问题”的转变。多方督促指导,筑牢风险防线。通过税务大数据比对和筛查,开展事中、事后全面跟踪管理,在风险应对方面,完成省局推送风险数据118项,整改落实方面涉及税款7万元,完成市局推送风险数据14项,查补税款122万元。推行税企直联包保服务制度,助力民营企业纾困解难和升级发展。采取建立“一个台账、五张清单”的模式,包保13户企业,走访企业13户,走访覆盖率100%;进行日常征管、享受税费政策等税务事项提醒13户次,涉税需求处理18户次,处理问题征求意见建议2户次,进行涉税风险提示10户次。将信息化手段和上门服务相结合,加强风险管控,确保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平稳落地。各单位协同,打造共治格局。对外主动沟通社保、住建、自然资源、银行等8部门,定期开展业务交流,实现信息共享,业务互助。据统计2023年共发函8部门,获取32类信息800余条,补缴税款240.16万元。

  (二)优化学法执法,提升法治意识

1、坚持民主决策。一是调整“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严格实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和内部会审制度,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印发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规定》,进一步明确集体决策的事项、范围、程序和办法等。二是依托法制审核、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团队对涉及内部及外部等多项工作任务规范执法进行法制审核环节严格把关,降低执法风险。

2、开展法制教育。一是制定学法计划,落实学法内容。根据年度学法总计划,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情况,全年共开展10次法治学习,深入开展“八五”普法,以考促学,以学促用。二是完善学习制度,强化自觉学法意识。健全和完善了本局法制讲座、集中培训、干部专题学法等行之有效的学法制度和活动,推动了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立健全内控领导组织体系,建立内部风险防控机制,深入推进“三项制度”落实,推行“首违不罚”,降低违法处罚标准,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税收秩序不断规范。

3、坚持依法治税,全面深化“三项制度”,推进税收执法规范化。行政执法公示方面:2023年度在省局执法公示平台分别公示了定期定额户税款核定初步结果2531户次,定期定额户核定的定额和应纳税额情况11354户次,准予行政许可的结果70项,欠税信息1481次,非正常户认定信息18户次,更新了受理纳税人投诉举报检举途径1项信息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累计使用执法记录仪用于累计使用执法记录仪用于行政检查(现场调查或勘验)22户、(入户送达检查通知书)18户、(入户调取会计账簿资料)2户,文书送达3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事前实地查验(发票提额或数电票授信额度调整)5次,文书送达3户次,用于一般程序注销事前实地调查 18户次,核准类税收减免的实地核查 17户次。并将以上在公示平台传录执法记录,按要求录入电子档案系统。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共涉及法制审核17项,其中涉及税款数额较大的税务行政征收决定——核准类税收减免17项,涉及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事宜。

4、落实《东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今年以来,对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以及丢失发票的纳税人,简易处罚217户次,一般程序处罚159户次,其中不予处罚(包含首违不罚)157户次,一般处罚22次。推行“首违不罚”,并根据结合总局下发的6项非强制性执法措施,降低违法处罚标准,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税收秩序不断规范 

5、做好全面依法行政工作。根据市局法制工作安排,我局2023年已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4次会议。党委书记、局长田志刚领学《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委委员、副局长刘钦波针对白山市局下发的《2023市全市税收法制工作要点》进行工作安排;并对新修订的《东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在实际执行中产生的问题进行总结。

6、配合复议、审判机关情况。今年共计接收到临江人民检察院磋商函两件,涉及追征税款(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环境保护税0.36万元(含滞纳金),因在诉前应诉阶段及时有效将税款追缴入库,未被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 临江市税务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干部队伍的业务素质仍有待提升。个别干部学习业务的积极性不够 ,工作质量不够高;二是有的科室部门责任落实不到位。基础工作不扎实, 疏于履职、责任心不强,干部的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还需强化。与此同时,税务机关作为行政执法监督、社会舆论监督、纪检监察监督的重点,税收执法风险不断积聚,规范执法和依法行政能力亟须提升。

    三、2023年度国家税务总局临江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田志刚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作为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国家税务总局临江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田志刚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印发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规定》,转变观念,明确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将法治建设贯穿到税务工作的每个方面和每个环节,责任上压实,效果上落实,重要工作亲自部署安排;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大力推进依法治税水平提高依托“三会一课制度,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专题学习等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情况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示范,把依法治理工作摆上重要日程来安排,作为重要工作来推动,列入重要考核目标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局党委决策坚持民主集中制,重大决策经充分协商集体讨论决定作为第一责任人,遵守法律法规,反对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支持本级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办事,不得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自觉维护司法权威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是“十四五”规划实施第四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重要一年。新的一年,临江市税务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总局、省局和白山市局税务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税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纳税人和缴费人办实事。

                  

                      

国家税务总局临江市税务局

2024年1月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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