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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江市民政局职责权限
发布时间:2022-07-27     信息发布人:临江市民政局

民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白山市委和临江市委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起草民政工作的地方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全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民政工作的改革和发展。 

(二)负责辖区内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管理和年度检查研究提出会费标准和财务管理办法监督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活动处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依法登记而以社团或民办非企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 

)拟定全市社会救助政策规划和标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医疗救助除外)工作等审核审批;办理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医疗救助除外)等救助项目;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拟订全行政区划、地名管理的政策并监督实施;具体负责镇、乡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调查、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内镇、乡以上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承办内镇(乡)际边界争议的调查和调处;承办与相邻县(市)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和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宜;具体负责村或自然屯以上行政区划名称、重要的自然地理实体和镇际边界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城区街路、建筑物类的命名和街路、楼门牌的管理、设置、维护等工作;具体指导全地名管理工作,规范全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具体负责本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编撰出版。 

组织起草有关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和社区建设的地方性政策措施拟定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组织城乡社区建设和服务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居)民自治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福利机构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城镇社会福利院和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建设管理工作拟订全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实施办法指导福利彩票发行和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管理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承担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贯彻国家和省、市婚姻登记、殡葬、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儿童收养政策方针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倡导婚姻习俗改革,推行殡葬改革 

)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拟定全社会工作发展规划、地方规范性文件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负责全民政事业资金的管理监督民政事业资金的使用和内部审计负责全民政统计工作 

(十)承担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指导督促相关养老机构加强安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开展监管执法工作。 

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根据上述职责,市民政局设下列2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草拟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综合性文件;组织协调民政理论研究活动及民政系统先进单位表彰活动;负责离退休老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市民政事业资金的管理和全市民政事业资金使用的审计监督;负责局机关及属企事业单位的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全市民政统计和民政科技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属企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等工作;组织指导民政系统干部培训工作;负责全局绩效考核工作。 

(二)社会事务科(政策法规科) 

拟定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社 

会福利社会化的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地区性捐赠活动报批,指导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城镇福利院管理工作;查处经批准设立养老机构的违法行为;指导全市救助管理工作;指导全市的婚姻登记、城镇社会孤老供养、孤儿送养和儿童收养工作,倡导婚俗改革;负责指导全市的殡葬管理工作,对殡葬有关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拟定殡仪馆、公墓发展建设规划,推行殡葬改革 

负责乡(镇)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 

和界线变更及政府所在地迁移的审核呈报,负责村、居委会行政区划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及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对行政区域界线标志物及详图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研究制定小城镇区划发展规划;负责全市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承担全市行政区域边界线争议的调整和调处;负责全市地名管理;承办辖区内地名的命名、更名审批;规范全市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编绘全市行政区划地图;负责市内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审定。 

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组织干部培训和表彰;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居)民自治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组织起草有关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和社区建设的地方性政策措施,拟订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组织城乡社区建设和服务管理工作。 

组织起草全市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检查监督社团及其活动,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依法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研究拟定民办非企业单位发展规划研究提出民办非企业单位有关财务、收费管理办法;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和未经注册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承担民间组织信息管理 

负责全系统的依法行政工作和法制建设。负责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机关党组织。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党中央、省委、白山市委和临江市委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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