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和执法主体公示信息确认表 |
发布时间:2024-11-21 信息发布人:临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临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行政执法主体公示信息确认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类别 法定执法职责和权限 主要执法依据 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1 临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行政执法机关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 二、负责全市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安全等监督管理工作。 三、负责依法监督管理全市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价格、不正当竞争、直销、传销、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广告活动等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临江市建国街道水闸办公楼 0431-5219808 附件三 临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委托执法情况汇总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受委托组织 名称 委托依据 委托事项及权限 委托期限 是否公示 示例 临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临江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八条 国家在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农业等领域推行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制度,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机关行使。 1. 行政检查权。负责依法对临江市辖区内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物价、商标、专利、盐业、商务等领域进行监督检查,开展相关行政检查工作。 2.负责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市场监管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2024年3月27日起至2025年3月26日止 已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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