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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优选临江市新能源乡村振兴工程建设主体的公告

    临江市人民政府    信息来源:临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时间:2023-06-27责任编辑:付恒权   收藏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按照《关于印发吉林省能源局2022年度推进新能源乡村振兴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吉能新能发〔2022〕122号)《吉林省能源局关于申报2023年新能源乡村振兴项目的通知》(吉能新能发〔2023〕1号)的文件通知,为加快推进我市新能源乡村振兴工程,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现就临江市新能源乡村振兴工程优选投资建设主体进行公告:
  一、基本情况
  (一)优选方:临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二)优选内容:本次对临江市新能源乡村振兴工程建设发主体进行公开竞争优选。优选服务单位将根据企业各方面的资质能力进行优选。
  二、项目相关情况
  (一)主要建设内容:1万千瓦光伏项目或0.5万千瓦风电项目。
  (二)投融资模式:企业全额出资建设,电站归企业所有,项目收益扣除各类成本后全部捐赠给村集体。
  (三)建设地点:由出资企业负责选址。
  (四)建设周期:2023年年底并网发电。
  (五)运维管理:出资企业负责新能源乡村振兴工程建设、运行、维护、安全等相关工作。
  (六)收益分配模式:企业与政府签订捐赠协议,扣除建设、运维、财务等方面成本后,收益全部捐赠给村集体。按照风电3000小时、光伏1500小时测算,原则上每100千瓦风电项目或每200千瓦光伏项目捐赠金额不低于3万元,具体捐赠金额以实际发电小时数为准。
  三、申报条件
  一是企业类型必须为国企或国有控股公司;二是必须是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三是同一家集团公司须以集团名义或只能授权一户下属二级公司参与竞争;四是本次优选不接受企业联合体申报。
  四、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企业需要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材料:
  1.申报企业营业执照。
  2.申报企业基本情况。
  3.申报企业业绩水平。包括申报企业国内、省内已投运的新能源项目的总装机情况。
  4.关于项目备案、开工、建成及并网时间的承诺
  5.关于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
  6.关于收益分配模式的承诺函。
  五、优选时间
  公告公示时间:2023年6月27日至2023年7月3日。
  申报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7月3日16时(逾期不再受理)。
  申报材料递交地点:临江市人民政府后楼416。
  申报材料递交邮箱:jlsljsfgw@163.com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牟先生 李小姐
  联系电话:0439-5238096
  联系地址:临江市人民政府后楼416。
  临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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