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江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3年,临江市人民政府在上级党委、政府及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被评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转变政府职能,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全面梳理临江市“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市本级现有政务服务事项1689项,实现“最多跑一次”事项1666项,达到政务服务事项总数的98.6%。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水平。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调整和修订,梳理市本级行政许可事项273项,实现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化管理。依托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了优化营商环境专栏。集中发布中央、省和地方相关政策70余条,强化支持民营经济相关政策公开,围绕民营企业办事创业中的堵点难点痛点,及时回应关切和解决问题。市营商环境“1+9”监督服务办公室入驻政务大厅,与“工改办”共同实时监测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制作“督办单”、督办台账,对工程审批系统的使用情况及有关“工改”工作的监督实现了全覆盖。
(二)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全面推进乡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一是制定赋权事项清单。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部分行政处罚权的决定》的要求,在充分考虑全市各乡镇(街)需求和承接能力的基础上,我市印发了《临江市赋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将8项市政府部门的行政执法职能赋予乡镇(街)行使,以乡镇(街)名义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二是建立乡镇(街)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首违不罚清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和高频事项办理清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的要求,全市各乡镇(街)明确行政执法事项中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和免于强制执行情形各20种;“首违不罚”情形8种;梳理细化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17项;高频执法事项5项,进一步规范全市各乡镇(街)行政执法行为。三是建立乡镇(街)行政执法责任制。为了进一步推动乡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的行政执法体制,全市各乡镇(街)均建立了行政执法责任制。从权力来源、岗位职责、考核方式和责任追究等方面对全市各乡镇(街)行政执法人员及其执法行为进行规范。四是持续做好乡镇(街)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工作。2023年,共开展乡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证件新办和换发工作2 次,全年共计新增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87人,清退因退休、调离等原因离开执法岗位人员22人。目前,我市共有乡镇(街)行政执法人员174人,其中128人已取得执法证件,其余人员正在等待发证。五是积极开展乡镇(街)综合执法培训。举办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暨乡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培训班”。结合乡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务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对全市各乡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开展集中培训,对各乡镇(街)在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答疑,取得良好效果。
2.积极开展行政执法领域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为有效解决我市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选择性执法、趋利性执法、“人情”执法、“钓鱼”执法、多头执法、粗暴执法、小错重罚等问题,我市制定了《行政执法领域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专班,把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与道路交通安全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结合起来,同部署、同开展。综合运用部门自查、向社会公开投诉举报电话、电子信箱、召开座谈会和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搜集企业和群众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市依法治市办牵头开展专项督查2次,开展行政执法实地培训2次;采用“互联网+”形式开展法制培训2次;召集重点领域执法部门和企业开展座谈2次;发放调查问卷100余张。各行政执法部门及各乡镇(街)发现问题52个,已全部整改完毕。
3.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为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有效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我市制定了《贯彻实施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实施方案》,对全市各行政执法部门和各乡镇(街)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运用、建立“首违不罚清单”制度、动态管理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等方面工作进行了部署和规范。目前,共梳理公布各行政执法部门和各乡镇(街)行政裁量权基准2293项;“首违不罚”事项112项。
4.加大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坚持年中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和卷宗评查,年末开展绩效考核工作,市依法治市办组织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和司法局工作人员,通过调研检查、面对面交流、逐案点评会诊、以案释法等方式,对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卫健、交通等重点执法部门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和案卷评查。评查行政执法卷宗38本,针对各部门和各乡镇(街)存在的问题,印发了督查通报,督促各部门整改落实,不断推进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定了《临江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试行)》,调整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公布了年度重大事项目录。修订了《临江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办理程序纳入到政府工作规则当中。聘请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团队,积极参与重大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组建了临江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遴选、聘任各方面专家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谏言献策。2023年共审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2件。
2.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吉林省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办法》《吉林省规章规范性文件监督办法》的相关规定,经过清理,我市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15件;2023年新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废止规范性文件4件,不再作为规范性文件管理2件,确保法制统一。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
一是加强政府内部权力制约。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等权力比较集中,极易导致权力滥用和失控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建立内部审批的制度规范,防止内部审批漏管失控。二是强化人大监督力度。每年第一季度向市人大提交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对各项规划、重大支出、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坚持提请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三是坚持审计监督。保障审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2023年,临江市审计局共完成39个审计项目,其中: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18个,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项目11个,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项目1个。四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023年,全市各乡镇(街)和各部门共发布政务信息3500余条;处理政民互动109件,按时办结率达到100%;依申请公开10件,已全部依法依规完成答复,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理信息需求。加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严格实行部门交办、审核把关、回访回复、跟踪督查程序。承办白山市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共计8件,承办本级市人大代表建议46件,办复率达到100%,满意率100%;承办本级政协提案51件,办复率达到100%,满意率为100%。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1.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社会矛盾主渠道作用。开展了新修订《行政复议法》宣传活动,在全市12·4”宪法宣传周期间,发放行政复议法传单4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0余人次,在森工社区举办了行政复议法知识讲座,切实提升行政复议的公信力和社会认可度。2023年,我市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6件,受理25件,不予受理11件。受理案件中,已审结21件,未审结4件。已审结案件中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15件,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1件,责令履行1件,直接纠错率9.5%。
2.积极支持市人民法院开展行政诉讼工作。2023年,临江市人民法院共受理本市行政诉讼案件20件,不予受理1件。已审结案件中,撤回起诉8件;驳回起诉4件;驳回诉讼请求7件;市本级政府无败诉案件,市政府部门败诉案件1件,败诉率为5%,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为100%。通过诉前诉中化解行政争议案件13件。
3.发挥人民调解作用,构建专业调解队伍。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加强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设,实现了三级调解组织全覆盖。我市共有人民调解组织131个,人民调解员547人,其中专职人民调解员32人。现有专业人民调解中心1个,行业性调解组织9个,个人调解室7个,企事业调解组织8个,其他调解组织1个。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3000余次,共成功调解各类矛盾纠纷538件,调解成功率98%以上。
4.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引领全民守法。严格落实旁听庭审制度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印发了《关于调整临江市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清单的通知》。抓好领导干部、青少年、农民工等重点群体法治宣传教育,提高了普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临江市法治教育基地全年共接待学生、社区矫正对象、机关干部和普通群众等参观34批次3000余人次,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开展普法宣传50余次,法治宣传教育阵地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创新普法宣传形式,举办了禁毒文艺演出和119消防宣传月启动仪式暨文艺汇演,通过生动有趣的文艺节目开展法治宣传;部分乡镇(街道)新建了法治广场,打造了“法治示范小区”,开办了“法治夜校”,群众的法治文化生活丰富多彩。做好重要时间节点普法宣传活动,在“3•15”“4•15”“12•4”“民法典宣传月”等时间节点广泛宣传《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法》等。加强“法律明白人”和“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等培养,举行“青春心向党、普法我先行”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启动仪式,为宣讲员代表颁发了聘书,并对宣讲员进行了培训,不断壮大我市普法宣传队伍。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和政法机关领导班子建设,及时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不得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二是领导干部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将学法议题列入市政府常务会议常设议题,着力营造国家工作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浓厚氛围。三是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市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召开依法治市委员会全体会议,组织党政“一把手”开展述法评议,推进“关键少数”依法行政。四是坚持督导检查。将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整体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照国家级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指标体系中的任务目标,还有个别指标尚未完成。二是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勤保障工作不到位,部分乡镇(街道)尚未购置行政执法服装,尚未独立设置办工场所。三是个别行政执法部门文书制作不严谨、执法程序有待完善,个别部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到位。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工作安排
(一)持续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和“八五”普法规划,进一步完善述法制度,形成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二)开展国家级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在获评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的基础上,进一步查漏补缺,做好国家级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
(三)不断完善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加强对各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完善制度体系,适时开展线下培训,夯实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基础。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认真贯彻落实《吉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统筹协调、规范保障、督促指导作用,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清单,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五)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健全以案释法制度,让人民群众更好地理解法律规定,在法治实践中培树法治精神,从而推进法治社会、法治临江建设。
临江市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2日
初审: 复审: 终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