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临江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第一批)的通知
各乡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事业单位,中省直有关单位:
《临江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第一批)》(以下简称《目录》)已经市政府2024年第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动态管理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各乡镇(街)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单位要在本次公布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基础上,对依法须提请市人民政府作出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及时向市司法局报送,经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纳入目录。同时,本《目录》将根据法律法规和上级政府的有关规定,以及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随时进行调整或增补。
二、严格遵守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对列入《目录》的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决策承办单位要按照依法行政的相关要求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未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的,不得提交政府常务会议或全体会议讨论并作出决策。
三、切实履行重大行政决策职责
各决策承办单位、市司法局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别做好公众参与、专家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工作。

临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20日
初审:王小丹 复审:王艳丽、代朋 终审:曹允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