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江市财政局2024年会计监督检查公告
为依法履行财政部门的会计监督职责,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吉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吉财监〔2024〕300号)文件要求,2024年5月至10月,临江市财政局开展了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检查结果表明,各被检查单位能够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相关财经法律法规,按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细化预算编制,贯彻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但是检查中发现各单位在会计核算、会计管理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针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依规定程序下达了整改通知。各被检查单位高度重视,采取调整会计账目等方式积极整改。截至目前,各被检查单位对相关问题已整改,现将检查结果及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告。
附件:2024年度会计监督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临江市财政局
2024年11月15日
附件:
2024年度会计监督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2024年,临江市财政局成立检查组,对临江市自然资源局、临江市交通运输局、临江市公安局、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临江市委员会、吉林省鸭绿江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5家单位,开展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具体检查情况如下:
1.临江市自然资源局:未按规定使用会计科目;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费用支出;未按规定在政府采购电子商城平台采购货物。
2.临江市交通运输局:未按规定使用会计科目;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费用支出;未按规定登记预算会计凭证。
3.临江市公安局:未按规定取得原始凭证。
4.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临江市委员会:未按规定使用会计科目;未严格执行公务卡报销制度;未按月计提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5.吉林省鸭绿江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未按规定使用会计科目;未按规定取得原始凭证;内控制度执行不规范。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各被检查单位已整改到位。
初审:李枫凡 复审:李运文 终审:刘秀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