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告编号2024062号
依据(2024)吉0681民初1326号临江市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落于临江市新市街鸭绿江花园4-2号楼-031501的不动产归贺方和赵士钧的婚生子赵梓茗所有。原产权人赵士钧(220681********2714);贺方(220521********0044),所持有的,产权证号为(20220003857;20220003856)的不动产权所有权证,未送回,现予以公告作废。公告期内无异议,我中心将依据(2024)吉0681民初1326号临江市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为贺方和赵士钧的婚生子赵梓茗办理不动产登记并发放不动产所有权证。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13日
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于2025年1月6日前邮寄或直接送临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通讯地址:临江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邮政编码:134600;联系电话:0439-6131330;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以邮戳为准)。
临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2月13日
初审:孟凡琪 复审:杜泉亦 终审:王家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