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3批次复用餐饮具抽检监测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临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3批次复用餐饮具抽检监测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现将临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11月13日食品安全抽检检测信息中3批次不合格复用餐饮具抽检监测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临江市健晟星期天火锅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根据吉林省君证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3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报告》(NO:SDC202417803、NO:SDC202417804、NO:SDC202417805)显示,临江市健晟星期天火锅店涉嫌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餐具3批次,分别为勺、盘、杯,大肠杆菌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处置情况。
一是风险控制情况。临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11月19日将检测报告送达临江市健晟星期天火锅店。查明该食品经营主体该批次复用餐饮具已全部使用完毕。临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该食品经营主体立即暂停使用不合格复用餐饮具。临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强监管,防控类似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二是行政处罚情况。本局认为:当事人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餐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规定“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具、饮具;餐饮服务提供者委托清洗消毒餐具、饮具的,应当委托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餐饮服务设施、设备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的规定,结合本案实际,给予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经营上述批次不合格产品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反映。
临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