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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江市残联关于“阳光家园计划”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项目询价函

    临江市人民政府    信息来源:临江市残疾人联合会发布时间:2025-05-06责任编辑:姚阿娴   收藏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各受邀报价单位: 
  根据我市残疾人工作实际情况,现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对开展“阳光家园计划”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项目进行询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
  临江市“阳光家园计划”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
  二、项目目标:
  根据省残联教就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吉林省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的通知》安排,临江市2025年度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人数为58人。
  三、供应商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条件;
  2、符合政府购买残疾人居家服务规范和标准,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或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
  四、询价范围:
  本项目在白山市范围内随机询价三家及以上,如报价单位未达到三家,此次询价作废。
  五、预算资金:
  报价金额不超过8.7万元,按省残联规定的各项服务项目实际发生金额支付,每名残疾人的服务费用每年1500元(含生活照料和护理、社会适应能力、运动功能训练等服务)。
  六、报送时间:
  请于2025年5月15日前,将报价材料封袋盖章后报送至临江市残联就业部。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残联教就部
  联系电话:0439-5223059
  地 址:市政府3号楼1楼市残联教就部。
  邮 编:134600
  八、确定供应商办法及程序:
  同等条件下资质及服务方案最佳的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九、签订合同:
  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采购方和成交供应商书面签订服务协议书。
  十、合同相关条款:
  1、服务完成时间:2026年6月30日前;
  2、付款方式:项目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款;
  3、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料要严格匹配询价通知书要求。
  4、成交供应商必须认真组织实施,保证服务质量。因成交供应商把关不严,出现服务质量问题所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赔偿及违约责任。
  十一、未尽事宜:
  由双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协商确定。
 
 

 

 

 

  

  临江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5年5月6日
 

 

  

初审:赵文波    复审:姚阿娴    终审:刘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