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两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监督管理的通告
为加强"两考"期间环境噪声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噪声扰民,为广大考生营造一个安静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确保市区"两考"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吉林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决定2025年"两考"期间,在市中心区范围内继续加强环境噪声污染监督管理。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各类从事加工、制造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必须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防止噪声干扰考生学习、休息和考试。
二、各类工业噪声源在6月1日至6月29日"两考"复习、考试期间,禁止在中午12:00时至14:00时和夜间20:00时至次早6:00时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生产活动、经营活动。
三、6月7日至9日"高考"应试期间,临江市第一中学考点周围及生活区,特别是距考点200米范围内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住宅装修、各类维修等,禁止昼夜产生一切噪声污染。6月27日至30日"中考"应试期间,临江市第一中学考点周边各类噪声源也按上述规定执行。
四、各类产生噪声污染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遵守以上规定。白山市生态环境局临江市分局在"两考"期间将进行严格巡查、0439-5215004生态环境信访举报电话24小时接访,对考点周围可能产生噪声的单位和经营点实施重点监控: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依法从严处罚。
白山市生态环境局临江市分局
2025年6月3日
初审:林波 复审:林进瑜 终审:薛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