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告编号2025039号
临江市人民政府 信息来源:临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布时间:2025-08-29责任编辑:孟凡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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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抵押权人为吉林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抵押人为吉林省长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不动产登记证明(证明号:20190000064)因保管不善丢失,该笔贷款已结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吉林省长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吉林省长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9日
初审:孟凡琪 复审:杜泉亦 终审:王家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