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告编号2025045号
现有产权人刘连智(220604********3367),所持有的坐落于临江市新市街(鸭大线临江站),建筑面积102㎡,编号(0097418)的铁路用地使用证,因保管不善丢失,现该处房屋已拆迁安置,安置不动产位于临江市俪景新城小区12号楼-030302、临江市俪景新城小区15号楼-010502。现予以公告0097418号铁路用地使用证作废。我中心将注销该产权证书,并为刘连智、孙桂花夫妻办理安置后房屋的不动产登记。
声明人:刘连智 孙桂花
临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0月11日
初审:孟凡琪 复审:杜泉亦 终审:王家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