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告编号2025049号
现有产权人姬树河(220604********003X),所持有的坐落于临江市新市街(鸭大线临江站),建筑面积36㎡,因保管不善丢失,现该处房屋已拆迁安置,安置不动产位于临江市俪景新城小区15号楼-070501。现予以公告姬树河所持有的36㎡铁路用地使用证作废。我中心将注销该产权证书,并为姬树河、常玉玲夫妻办理安置后房屋的不动产登记。
声明人:姬树河 常玉玲
临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0月21日
初审:孟凡琪 复审:杜泉亦 终审:王家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