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告编号2026001号
根据吉林省临江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吉0681执恢46号之三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坐落于临江市怡景花园小区1-2号楼之间裙房-DC-06车库(建筑面积27.23㎡,不动产权证号:20170007851、20170007850)的所有权归买受人秦弋烜(身份证号:220681********0022)单独所有。因原产权人靳连霞、秦培峰,坐落于临江市怡景花园小区1-2号楼之间裙房-DC-06车库(建筑面积27.23㎡)20170007851、20170007850号不动产权属证书未收回,现予以公告作废,并依据(2025)吉0681执恢46号之三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将该不动产过户至秦弋烜名下,由其单独所有。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临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1月8日
初审:孟凡琪 复审:杜泉亦 终审:王家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