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告编号2026003号
根据吉林省临江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吉0681执恢48号之一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坐落于临江市花山镇青沟子村房屋(不动产权证号:20170002522号,面积192㎡)的所有权及相应的其他权利归买受人马雷雷(身份证号:220681******8215)所有。该不动产存在抵押权人为吉林省再就业小额贷款担保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证明号为20240000587号的抵押登记,该不动产登记证明未收回,现依据(2025)吉0681执恢48号之一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将该不动产过户至买受人马雷雷名下;并予以公告20240000587号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临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1月8日
初审:孟凡琪 复审:杜泉亦 终审:王家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