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告编号2026012号
现有产权人葛忠兰(已故)(220604********2027)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临江市花山镇新三队村一社的不动产权证书(产权证号:20230005657)丢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及(2026)吉白临江证内民字第173号公证书,为葛忠兰(已故)的继承人王保同(220681********2014)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并发放不动产权证书。现葛忠兰(已故)的继承人王保同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保同
2026年3月13日
初审:孟凡琪 复审:杜泉亦 终审:王家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