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告编号2026049号
现有抵押权人为吉林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抵押人为吉林省长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动产登记证明号为:20190000066的,坐落于临江市民主街阳光帝景家园A座-031202的不动产登记证明,因保管不善丢失,该笔贷款已结清,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吉林省长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并予以解除抵押登记。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吉林省长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6年7月21日
初审:孟凡琪 复审:杜泉奕 终审:王家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