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江市务实创新多措并举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近年来,临江市把建设法治政府作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市的重要任务,以“放管服”改革为契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突出抓好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等重点工作,有意识、有计划、有步骤地提高政府的法治建设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努力构建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2019年,临江市人民政府被吉林省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确定为法治政府建设联系点。
一、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
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是一场刀刃向内的政府自身革命,是推动政府职能深刻转变、极大激发市场活力的战略举措。近年来,临江市政府在省委省政府和白山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始终抓住“放管服”改革这个牛鼻子,大胆探索,精准服务,为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打下坚实基础。
(一)加强组织机构建设,搭建政务服务平台。在“放管服”改革过程中,我市从机构、编制和人员等方面入手,明确行政审批主体和职能,2012年建成政务服务中心,在充分授权的前提下,集中公开办理审批事项。2018年1月,全省首家行政审批局在临江市正式揭牌,初步完成了行政审批权的相对集中,实现了“一枚印章管审批”。2019年,在政府机构改革中,我市整合政务服务资源,组建了政务服务和数字化管理局,与行政审批局合署办公,实行“一窗受理、一厅办结”。
目前,我市已将市场准入类、社会事务类等涉及企业及民本民生的196项行政审批职能划转到市行政审批局,开设政务服务窗口132个,进驻窗口工作人员160余人,年均办理各类审批事项近5000件,按期办结率100%,实现了政务服务公平公正公开,大大提升了行政效能,方便了人民群众。
(二)开创“一下放三服务“工作模式,畅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2015年,我市将9项涉农行政审批、26项初审权(受理权)和4大类121项服务类项目下放到乡镇(街)或村(社区),在乡镇设立便民服务中心,在行政村设立便民服务站,实行村民委托、全程代理、无偿服务。在社区开展“下沉式”服务、在农村开展“需求式”服务、在机关开展“贴心式”服务,对群众需求实行“一门受理、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
(三)流程再造,办结时限“高速化”。我市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196项行政许可事项,其中企业经常办理审批业务的125项;群众经常办理审批业务的65项。经过流程再造,去繁就简,保留实质性审批环节后,即办件21项,五工作日内限时件87项,十工作日内限时件22项,二十工作日内限时件37项,二十工作日以上限时件29项,总审批天数由原来的2982天压缩到1955天,减少了1027天;平均办理时限由原来的15个工作日压缩到约10个工作日,缩短时限33.3%。
(四)实现一窗受理,审批服务“智能化”。我市依托互联网+科技,持续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审批服务改革,研发并投入使用“临江市行政审批智能化业务系统”,与省政务服务“一张网”有效对接,实现全网信息资源共享,所有审批环节只需提供一次相关材料,办事流程得到精简优化,实现前台后台、线上线下的无缝对接和高效运转。申请人既节省了时间又节约了成本。
(五)集成服务,事项办理“标准化”。在投资建设审批事项上,设置企业投资建设绿色通道,全面实行“领办、代办、上门办”服务机制。市场准入审批事项上,全面实现企业设立登记全程“无纸化、无介质、零见面”,积极开展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将企业设立登记时间压缩至2个工作日以内。持续深化“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将54项涉及企业登记、备案等事项及各类证照整合到营业执照上,真正实现“一照一码走天下”。
(六)高标准完成全市权责清单及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工作。2019年,我市印发了《临江市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工作方案》,对全市权责清单及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工作进行了详细部署;按照对标梳理、权责一致、依法合规、因地制宜等原则,梳理形成临江市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目录,共2514项;临江市乡镇(街)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目录,共118项;临江市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共894项。
二、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大举措,是提升执法公信力的重要途径。近年来,临江市政府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制度体系,切实解决法治建设中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问题,强化行政监督问责,从制度上保证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一)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为了进一步优化营我市商营商环境,解决多头执法的问题,在本次机构改革中,将住建、环保、交通、水利和市场监管等方面与城市管理相关的行政执法权整合,组建临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 局,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和相关强制权,切实提高我市城市管理行政效率和工作水平。
(二)重新确认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为解决机构改革后,各部门因职能划转产生的执法主体不清、权限不明的问题,对全市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进行了全面梳理确认。通过本次梳理确认工作,我市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法律依据、机构性质明确,执法条件完备。受委托组织职责权限、委托时限和法律责任合法适当。进一步明确了机构改革后各部门的执法资格,从执法主体上明确了各部门行政执法责任。
(三)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工作。按照省政府关于“三项制度”工作的相关要求,我市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临江市“三项制度”工作协调小组,制定了《临江市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及配套的3个具体办法,加强行政执法事前、事中和事后公开,实施文字记录与音像记录互相补充,实现执法全过程记录和可追溯管理,强化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不断规范执法行为。
(四)深入开展年度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持续加大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日常监督、半年督导和年底考评力度。通过调研检查、采取面对面交流、逐案点评和会诊等方式,对自然资源、水利、交通、住建、城市管理等重点执法部门开展了行政执法检查和案卷评查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印发了《行政执法检查案卷评查情况通报》,督促各部门及时整改,不断推进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
(五)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市政府每年均组织全市法制机构和各执法大队负责人进行法制培训。同时对对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进行清理,组织新进执法人员参加岗前培训并在白山统一进行考试,对不符合《吉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人员,一律不予发放行政执法证件,切实做好行政执法人员筛查工作。
三、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社会矛盾化解是国家治理场域的重要议题,也是考量国家治理能力的试金石。近年来,临江市政府,建立健全矛盾化解机制,推动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有效衔接,加强行政裁决制度化建设,畅通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努力从源头减少矛盾纠纷。
(一)创立行政纠纷化解联动工作机制。2015年,临江市人民法院、临江市人民检察院与市政府法制办共同印发了《临江市关于行政执法监督及行政纠纷化解联动工作方案》。建立了常态化的沟通联系机制,不定期组织法院、法制办和行政机关座谈研讨,破解依法行政相关问题。同时督促各行政机关全力支持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加大了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监督考核力度,加强与人民法院的协调配合工作。
(二)建立府院联动工作机制。临江市政府和临江市人民法院以府院联动为契机,于2020年4月2日,召开了临江市第一次府院联动联席会议,围绕助推依法行政、加强多元化解、抓好破产案件、完善执行联动等议题共同会商、形成共识。5月,临江市政府和临江市人民法院共同成立了临江市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制定了《临江市府院联动机制实施办法》和《临江市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工作规则》,确定了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的主要职责,标志着我市府院联动工作机制整体框架初步搭建完成。
(三)健全行政裁决工作制度。为进一步加强行政裁决工作的领导,临江市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市政法委书记、法院院长和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和各乡镇为成员的临江市行政裁决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临江市行政裁决工作推进会议。制定了《临江市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实施方案》和《临江市行政裁决救济衔接制度(试行)》。结合国务院部门行政裁决事项基本清单(第一批)和我市实际,梳理了临江市行政裁决事项清单,共包含自然资源、政府采购,水事运输等5大类、11项行政裁决事项。经市政府同意后,以正式文件下发并在市政府网站予以公示。
(四)全面推动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实现市、乡镇(街)、村(居)三级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制度;积极参与临江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建立人民调解窗口;建立民商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稳企平台”,为企业搭建解决矛盾纠纷和法律服务的通道;与临江市法院、临江林区法院建立诉调对接调解室,用诉前调解方式解决双方当事人矛盾纠纷;在花山镇、兴隆街道分别建立个人调解工作室,进一步推动“百姓说事点”创新发展,带动全市人民调解工作提档升级;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全面实施人民调解法,建立QQ、微信等网络平台,形成线上与线下互联、互通、互动联动机制,积极构建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格局,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五)扎实做好行政复议工作。积极开展吉林省行政复议与应诉案件应用及管理系统建设工作,实时录入行政复议案审理过程和审理结果,进一步增强了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公开透明度,切实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2016年至今,我市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3件,纠错率为10%。努力做到定分止争,及时化解行政争议,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六)积极开展行政应诉工作。积极推进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要求其主动参与到案件的审理、调解、履行等环节,对违法行政行为进行主动纠错,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2016年以来,我市共立案行政诉讼案件55件,纠错率为14%,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90%。市本级政府没有行政败诉案件发生。
四、健全科学民主决策体系
科学民主决策是保证党和国家各项事业顺利开展的重要前提。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制度,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客观要求近年来,临江市政府紧抓科学民主决策制度体系建设,不断提升提高决策的水平和质量。
(一)坚持常务会议学法制度。为了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意识,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我市制定了《临江市政务会议学法制度》,每年均组织2次以上常务会议学法活动,学习内容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政府投资事项和合法性审查等与法治政府建设息息相关的内容。进一步引导市政府领导进一步熟悉和掌握行政权力运行的基本程序,熟练运用法律知识处理事务、解决问题。
(二)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吉林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不断健全规范性文件审核、报备和监督工作,坚持全面清理与专项清理相结合,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等情况,及时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目前,我市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共23件,清理结果已在市政府网站公布执行。厘清了现有规范性文件的底数,有效保障了法制统一。
(三)规范法制审核流程。为了进一步加强合法性审核工作,确保法制统一,我市出台了《临江市合法性审核(查)程序规定》,对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和重大执法决定事项,从动议、公参、论证、评估等方面将合法性审核的程序和实体进行重新梳理和流程再造,确保重大决策合法有效。
(四)加强法律顾问队伍建设。为了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我市制定了《临江市关于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实施办法》,同时市政府聘请吉林功承律师事务所作为市政府法律顾问团队,积极参与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核工作,进一步提升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