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公开优选临江市4MW乡村振兴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主体的公告》 的政策解读
根据新能源乡村振兴项目建设工作要求,我局下发了《关于公开优选临江市4MW乡村振兴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主体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为让公众更好的了解《公告》内容,现对《公告》解读如下:
一、下发《公告》的主要背景。
按照《关于印发吉林省能源局2022年度推进新能源乡村振兴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吉能新能发〔2022〕122号)和《吉林省能源局关于申报2023年新能源乡村振兴项目的通知》(吉能新能〔2023〕1号)文件要求,为在保证公平公正公开前提下,综合考虑企业整体实力、项目建设经验、乡村振兴效益等因素,优选确定临江市新能源乡村振兴项目开发主体,我局特下发此《公告》。
二、临江市4MW乡村振兴光伏发电项目基本情况
(一)主要建设内容:0.4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
(二)投融资模式:企业全额出资建设,电站归企业所有,项目收益扣除各类成本后全部捐赠给村集体。
(三)建设地点:由出资企业负责选址。
(四)建设周期:2024年底并网发电。
(五)运维管理:出资企业负责新能源乡村振兴工程建设、运行、维护、安全等相关工作。
(六)收益分配模式:根据省能源局文件要求,企业与政府签订捐赠协议,扣除建设、运维、财务等方面成本后,收益全部捐赠给村集体。按照风电3000小时、光伏1500小时测算,原则上每100千瓦风电项目或每200千瓦光伏项目捐赠金额不低于3万元,具体捐赠金额以实际发电小时数为准。
三、企业申报条件
一是必须是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二是同一家集团公司须以集团名义或只能授权一户下属二级公司参与竞争;三是本次优选不接受企业联合体申报。
四、申报材料内容
申报企业需要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材料:
1.申报企业营业执照。
2.申报企业基本情况。
3.关于项目备案、开工、建成及并网时间的承诺
4.关于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
5.关于收益分配模式的承诺函。
临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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