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临江市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进一步提高我市老年人生活质量,为老年人创造良好的乘车出行环境,根据《吉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民政局起草了《临江市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实施方案》,现征求各单位意见。请各单位根据自身职责,结合实际,提出本部门修改意见,务必于8月6日前将修改意见(单位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和电子版修改意见反馈给市民政局,无修改意见也需签字盖章反馈市民政局。
联系人:张然芬
地 址:政府2号楼211办公室
邮 箱:zhangranfen@126.com
电 话:5223915
附:《临江市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临江市民政局
2018年7月27日
临江市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
乘坐市内公交车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进一步提高我市老年人生活质量,为老年人创造良好的乘车出行环境,根据《吉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第五章第四十六条关于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城市公交车的规定,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省老龄事业发展的意见》和《吉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为指导,以改善老年民生、提升为老人服务水平为目标,本着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动员全社会力量,让老年人共享国家发展改革成果,实现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办理范围
具有本市户籍的65周岁以上老年人;有我市居住证(居住6个月以上)的域外65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
三、使用范围
临江市城区内安装有公交刷卡的1、2、3、4、5、7路公交车。
四、实施内容
(一)办理方式
凡要求享受免费乘坐市区城市公交车的65周岁以上老年人,由本人持身份证原件,近期免冠照片1张(红底1寸彩照)到临江市老龄办公室(市政府后楼211室)办理老年人优待证。
65周岁以上老年人凭身份证原件(非本市户籍的还需本人的居住证)、老年人优待证、到市建设银行办理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车银联卡。市建行在受理时要汇总登记、审核原始件信息,并录入临江市老年人免费乘车数据库。若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车银联卡遗失、损坏应及时到市建设银行挂失补办。
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车卡与老年人优待证同时使用有效。
(二)资金结算方式
65周岁以上老年人乘坐市内公交车刷卡时,刷卡系统提示“老年卡”。“老年人免费乘车”采取刷卡计费方式,由市建设银行建立刷卡器管理系统平台,在管理系统平台中,自动统计刷卡人姓名、乘坐的车次及频次。政府根据“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政策”,按照乘车票价对公交公司进行政府性补贴。
市建设银行每月将市内各公交线路老年人刷卡次数通过系统平台统计汇总上报到市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局进行信息核对后将老年人免费乘车资金数额上报至市财政局,由财政局将老年人免费乘车所需资金下拨到市交通运输局,再由交通运输局下拨到公交公司。为保障公交公司的正常运营,市交通运输局在市建设银行建立老年人免费乘车专户,政府通过购买公共服务形式,由市财政局每月月初将临江市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车预付款50万元拨入市交通运输局老年人免费乘车专户,月末资金不足部分,由财政局下拨资金补齐。
(三)引进保险机制。
为确保老年人在乘坐公交车发生安全事故时能得到有效救治,公交公司必须办理承运险(30万元/人),并做好老年人乘车时的安全教育工作。
(四)乘车规定
1.65周岁以上老年人乘车时应自觉遵守乘车规则,主动刷卡乘车,老年人优待证和老年人免费乘车卡只限本人使用,同一时间段乘坐同一辆公交车只能刷卡一次,并接受公交公司司乘人员检查。乘车时尽量避开客运高峰,年迈体弱,行动不便以及患病的老人须有人陪护,陪护者应按规定购票。
2.建立“黑名单”制度,如刷卡时发现照片与本人不符,或将“老年人免费乘车卡”借与他人使用,司乘人员或管理人员立即向市交通运输局举报,市交通运输局致函临江市建设银行记录在“黑名单”,市建行从老年人免费乘车信息平台删除,一年内停止享受免费乘车待遇,下一年重新录入信息。
五、组织保障
为确保此次工作顺利开展,市政府成立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市政府办、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分局、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具体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我市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工作。
六、责任分工
市政府办:负责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车的跟踪监督、协调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车的宣传和组织工作,负责65周岁以上老年人优待证的办理工作,对免费乘车老年人进行资格审查。受理老年人投诉,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督办老年人乘车投诉,解读有关老年人免费乘车政策。
市交通运输局:协调市建设银行做好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车卡和信息系统工作;协调公交公司做好全市6条公交线路的老年人免费乘车工作;与公交公司核对、统计老年人免费乘车刷卡数据,督促、检查公交公司承运险办理情况;负责全市公交公司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车的管理、指导、监督工作,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加强对公交车辆司乘人员的教育,公交车内应设置老年人专座,提示乘客为老年人让座,做好优质服务,对拒载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等不文明行为予以处罚;指导公交公司做好车载刷卡设备设置调整和敬老服务工作,为老年人提供良好的免费乘车服务保障;配合做好宣传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老年人免费乘车资金的筹措和拨付工作。每月审定一次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的数据,拨付老年人免费乘车专项补助资金。对财政补贴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市公安局:及时处理好因老年人免费乘车人卡不符等原因产生的纠纷,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或者威胁公共安全的人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车的宣传和组织工作。
保险机构:负责65周岁以上老年人乘车意外伤害保险的办理、理赔工作。对于在乘车时老年人发生的意外事故,应及时进行理赔。。
七、有关要求
(一)加强宣传,正确引导。各部门、各乡镇(街)要通过多种宣传形式,大力宣传我市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工作,将市委、市政府的惠民政策及时传达给全市广大老年人,做到家喻户晓。通过宣传,引导和帮助老年人了解和掌握我市实施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二)注重效率,提高服务。相关部门在办理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工作中,要提高工作效率,让老年人能在简便快速、服务热情的条件下最短的时间内办好各种手续,并做好应急事件的处置,确保该项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三)落实责任,加强监督。各相关部门要明确工作责任,加强联系,切实贯彻落实好市委、市政府的关于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的政策规定,认真履职,全力完成各自的职责分工。各部门要确定好负责此项工作的部门负责人和联络人,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要落实好监督责任,公开举报电话,加强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