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江市加快教育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临江市加快教育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临江市加快教育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7〕24号)精神,全面提升我市教育发展水平,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临江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密结合临江实际,全面实施临江市创响名师名校“金名片”工程,以全面提升质量为主题,以深化教育供给结构改革为主线,坚持内涵发展道路,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建设步伐,助力临江经济转型发展。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教育实力显著提升,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推动我市人力资源和人才培养在全省各县(市、区)中居于中上游行列。
——教育普及程度更高。学前两年受教育率达95%以上,学前三年受教育率达80%以上。义务教育在基本均衡的基础上向优质、均衡发展,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6%以上,职业教育规模进一步扩大,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70%以上。
——教育质量全面提升。教育教学改革取得重要进展,学生综合素质明显提高,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学校办学条件明显改善,教育信息化实现新突破。
——教育成果惠及全民。教育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城乡、校际间差距明显缩小,建成覆盖城乡、更加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
——教育服务能力更强。调整高中阶段学校布局,使普高、中职学校办学资源大致相当。加强专业建设,突出职教办学特色,完成5个示范性专业、1个实训基地建设。到2020年,中职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8%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实现义务教育在基本均衡基础上向更高水平推进。依据《临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江市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17]41号),加快推进城乡学校建设、教师编制、生均公用经费、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逐步消除城乡二元结构壁垒,解决“城镇挤、乡村弱”的问题。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 2017—2018年规划新建闹枝镇中心小学和临城小学,年内投入使用;2019—2020年规划在新市街道新建一所规模适当的九年一贯制学校,在兴隆街道新建兴隆小学。2017—2018年,投资532.9万元,实施薄弱校改造计划,2018年前全面消除薄弱学校;投资1139.1万元,实施教育装备现代化建设, 2020年实现办学标准化,在更高水平上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办好必要的教学点。研究制定并认真落实教学点办学条件,教师配备等基本标准,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保障教学点基本办学需求,方便乡村学生就学。推动实现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基本实现宽带网络全覆盖。推进教师走教、支教的制度化,保证教学点拥有必要的专业教师,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实行农村中心校与教学点一体化管理,共同发展提高。经费投入向规模较小学校和教学点倾斜。
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与管理。加快改扩建、新建学生宿舍,到2020年,保证全市每个乡镇都有一所功能齐全、设施设备先进的寄宿制学校,确保“一人一床位”,基本满足学生住宿和就餐需求,完善浴室、厕所等配套设施建设,保障生活条件。改善体育和艺术教育场地,满足教学和文化生活需要。配备必要得教职员工,加强和改进生活指导、心理健康、卫生保健、后勤服务和安全保卫等工作。关爱乡村留守儿童,优先保障留守儿童寄宿需求。
加快消除大班额现象。严格执行《吉林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新招生年级小学不超过45人,中学不超过50人,高中不超过56人。历史形成的大班额,采取只允许转出不允许转入的政策,通过日常正常转学逐渐消除大班额。城区学校科学划分学区,控制外国语、光华中学、建国小学大校的招生,对第三中学、解放小学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尽量缩小校与校之间学额差距,到2019年,实现小学45人、初中50人的标准班额。及时建立消除大班额工作台账,对大班额学校实行销号管理,避免产生新的大班额问题。
全面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以“特岗计划”和事业单位招聘为主,结合免费师范生、“硕师计划”、政府人才引进等渠道,面向社会招聘全日制师范院校毕业生到农村任教。加强体音美、外语、信息技术等紧缺薄弱学科师资补充。严禁任何部门和单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占用或变相占用乡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严格依据国家、省、市文件规定,实行义务教育学校城乡统一的岗位结构比例标准,同时积极探索和完善乡村教师职称评聘制度。依据《临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江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临政办发[2016]11号),对在乡村中小学一线岗位任教并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教师,任教累计满30年或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3年的,可在职称评聘工作中予以适当倾斜。加强农村教师培训。认真组织实施“国培”“省培”计划,抓好教师全员培训等活动,组织开展好班主任专题培训。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邀请域外专家、名师到我市开展培训,不断提升教师专业化水平,更好地满足社会对优质教育的需求。
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在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乘坐校车、免费饮用矿泉水的基础上,实施在校住宿生营养膳食改善计划,对在校住宿生早餐给予补贴,确保学生在校健康成长。(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编办、市人社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二)加快发展职业教育。深入落实《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吉林特色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吉发[2014]22号),加快基础设施建设,2017年完成职业技术学校综合楼、实训楼建设项目并投入使用。加大招生力度,采取更加灵活多样的方式,畅通招生“入口”,按需设置专业,打通就业升学“出口”,增强招生吸引力。稳步扩大在一中联办的对口升学中职班试点规模。加强专业建设,注重实习实训,提高培养质量和毕业生就业率。落实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探索聘请有企业实践经验的在职人员或退休人员担任兼职教师,数量不超过教职工编制总数的20%。(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编办、市人社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三)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统筹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切实保障发展规划统筹、招生计划统筹、资源配置统筹、教育管理统筹。建立和完善高中教学绩效评价机制,以《临江市普通高中教育教学工作绩效管理考评办法》为依托,建立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机制,大面积提高教学质量,整体提升高中教育办学水平。推进市第一中学实现品质发展和内涵发展,形成自身文化和教学特色,逐步重塑“老一中”品牌。推进市第二中学特色发展,形成集高考、音体美特长及职业教育专业发展为一体的多元办学格局,为学生提供多项发展、多元选择的机会,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教育的不同需求。
加大对学生资助力度。继续实施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国家资助政策。按照精准资助、动态管理原则,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率先从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继续给予助学金补助。(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四)积极发展学前教育。以扩大资源为核心、发展农村学前教育为重点,加强师资为关键、健全管理为支撑,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科学规划幼儿园布局,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网络,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到2020年,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作为公共教育资源由市政府统筹安排,举办公办幼儿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投资400万元,将现市高级职业技术中学改扩建为市城东幼儿园,满足市区人口对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积极落实临江市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工作任务。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强化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市政府负责统筹园所布局、师资建设、经费投入、质量保障、规范管理等。落实《白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全市民办幼儿园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白山政发〔2016〕16号),规范幼儿园设置审批和管理,科学合理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加强安全管理,完善安全措施,确保幼儿安全。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全面贯彻《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坚持科学保教,加强业务指导和动态监管,克服“小学化”倾向。充实学前教育师资队伍,按照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在地方事业单位编制总量内,合理调配,配齐公办幼儿园教职工,逐步落实每班“两教一保”要求。通过“片区教研”、“教学观摩”等教研活动,提升幼儿教师专业素质,提高保教质量。科学调理幼儿膳食,加强幼儿保育护理和卫生保健。(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编办、市人社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五)大力扶持特殊教育发展。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14—2016年)的通知》(吉政办发〔2014〕22号),加快推进特殊教育发展,大力提升特殊教育水平,切实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提高特殊教育预算内公用经费标准,建立健全覆盖全体残疾学生的资助体系。以解放小学特教班为主,构建起以随班就读和特教班为主体,以送教上门和社区服务为补充的特殊教育办学格局,做到全覆盖、“零拒绝”。保证残疾程度相对较轻的残疾儿童少年进入普通学校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到解放小学特教班就读,为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提供送教上门服务。到2020年,全市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其他残疾人受教育机会明显增加。加强特教教师队伍建设。普通教师转岗担任特教教师,应经过特教专业培训,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在特教岗位工作满10年的教师,继续从事特教工作的,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编办、市残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四、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将本实施方案列入工作计划,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和实施方案,做好与省和白山市“十三五”规划的衔接,以及与教育改革发展其他工作的衔接,确保政策连续性。要加强对各项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过程管理,完善考核问责机制,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如期实现。
(二)确保教育投入。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优先保障,逐步提高财政教育支出占各级财政支出的比例,全面落实中央、省有关教育投入各项政策,实现教育经费投入的“三个确保”。落实教育费附加制度,按照吉林省教育厅、财政厅、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全省教育费附加征收管理使用工作的意见》(吉教联字[2010]59号)文件要求,教育费附加按照国家规定的3%比例足额征收,规范管理使用。根据实际需要,将土地出让的部分收入安排用于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等教育基础设施建设。
(三)加强督导监测。建立和完善督导评价制度,强化对教育改革发展的督导检查。教育督导要突出重点,密切跟踪工作进展,督促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对各类教育重大项目,要按照政策要求、实施范围、资金使用、时间节点、阶段目标等要素,研究建立评价指标体系,依法开展专项督导,公开督导报告。
(四)营造良好氛围。大力宣传我市教育改革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及时宣传贯彻落实本实施方案的好做法好经验,让人民群众见到实效,形成合理预期,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加快我市教育发展的良好环境。
附件:临江市加快教育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