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征集临江市科技专家库专家人选的通知
临政办发〔2017〕73号
临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征集临江市科技专家库专家人选的通知
各乡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直各企事业单位、中省直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临江绿色转型发展振兴,加快创新型临江建设,构建科技创新体系,进一步推进全市人才强市战略,充分发挥我市科技专家智力优势,全面提升我市自主创新能力,为市政府科学决策和企业发展提供优质的科技服务。按照要求,遵循广泛遴选、集中管理、信息共享、安全保密、高效使用的原则,经研究决定建立“临江市科技专家库”。具体要求如下:
一、专家的职责
(一)参与我市科技发展政策研究和规划制定咨询;
(二)科技计划指南编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布局、重点专项设置和科技项目评审规则制定;
(三)科技计划项目立项评审、论证;中期评审;现场考评;结题验收;
(四)为我市日后在科技奖励、项目评审等活动提供决策、咨询等服务的专家,均需在临江科技专家库中选取专家。
二、入库专家的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科技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工作规则,在科技相关活动中无不良记录。
3.具有较强的理论和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良好的工作业绩,对本行业发展的历史、现状和发展趋势有充分的了解和把握。
4.身心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院士、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可适当放宽年龄。
5.愿意承担且能够胜任专家工作,并接受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
(二)同行技术专家入库条件。
1.高等院校、科研或医疗机构技术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
具有正高以上职称或副高职称并获得博士学位。
2.企业技术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具有中级职称同时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2)获得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中的技术总负责人。
(3)具有一定理论知识且业绩非常突出,经两名以上已入库且具有正高及以上职称的专家共同推荐的,可破格入库。
(三)战略管理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
从事科技管理、相关战略研究的副科级以上管理干部,或具有副高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专家。
(四)财务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
具有注册会计师或具有会计、审计、财务管理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五)经济金融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
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具有同等水平的国家执业资格证书。
(六)根据入库专家情况,将遴选出具有承担专家组组长、副组长能力的专家,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正高以上职称。
2.主持承担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3.曾经作为前三名完成人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或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奖。
三、推荐要求
(一)推荐专家采用单位推荐的方式进行。按要求更新或填写完毕、经本人工作单位和组织推荐部门审定后,打印《临江市专家库专家申报表》两份,经单位领导签字和盖章后,报送市科技局。
(二)专家入库实行个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和组织推荐部门推荐的方式进行。省内专家申请入库时,既可通过有推荐权限的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推荐,也可通过单位所在地市科技部门推荐。
(三)省内知名专家如有特殊情况,经专家本人申请,市科技局可直接受理并经认真征求意见后审定、公示后入库。
四、推荐及确定专家人选
推荐专家采用集中推荐和日常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集中推荐为主,日常推荐为辅。
(一)集中推荐。
集中推荐时间: 2017年7月3日—2017年8月15日。
(二)日常推荐。
集中推荐截止后,如有需补充推荐的专家请与临江市科技局联系,按有关要求入库。
(三)专家库的人员确定。
审核:推荐完成后,科技局协同组织部、人社局对推荐的专家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专家进行公示。
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根据所需数量择优入库。
请各组织推荐单位或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把关,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专家入库。
五、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主管科室:临江市科学技术局科研推广科管理科
联 系 人:仲崇巍 张新平
联系电话:0439-6790127
传 真:0439-5222694
电子邮箱:zcw7799@126.com
地 址:临江市站前街9号,新社保12楼
邮 编:134600
附件:1、临江市科技专家库需求表
2、临江市专家库专家申报表
临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