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贡献突出集体的决定
临政发〔2017〕20号
临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贡献突出集体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直各相关部门:
2016年,临江市公安消防大、中队分别被白山支队评为先进大队和先进中队。2016年,大队共参加灭火救援战斗106次,抢救28人,疏散52人,抢救和保护财产价值800余万元。妥善处理了“11.17”东嘉花园杀人纵火案、“12.12”保健木业火灾、“2.25” 生菌厂爆炸事故、“2.11”失实网络舆情事件等急难险重事件,得到了市委、市政府和市公安局的充分肯定,赢得了广大群众的广泛赞誉。为表彰先进,激励斗志,市政府决定对临江市公安消防大队记集体三等功并颁发证书予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乡镇(街)、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要以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为榜样,继续发扬顽强拼搏、奋发有为、锐意进取的精神,勠力同心,扎实工作,为平安临江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临江市人民政府
2017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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