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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江市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临江市人民政府    信息来源:临江市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18-06-08责任编辑:政府办秘书科   收藏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临政办发〔201867 

    

    

  临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江市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乡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直各部门,中省直单位: 

      临江市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临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68 

 

 

 

 临江市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88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物流降本增效,着力营造物流业良好发展环境,提升物流业发展水平,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物流运营主体活力 

  (一)优化道路运输通行管理。规范道路运输许可管理,优化许可程序,缩短办理时限,降低办理成本,提高审批效率,提升公路交通服务水平,压减清理行政许可申报材料和种类,简化流程,不断改进和提升服务效率和水平。大力推行互联网+公共服务,行政许可事项的申请、受理、办结、送达实行一站式零障碍服务。强化对危险性较高的爆炸、剧毒、强腐蚀性危险货物的安全管理,加强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动态监控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监管。鼓励商贸、物流企业整合资源,创新城市共同配送模式,支持开展共同配送、统一配送、夜间配送,提高城市物流发展水平。(交通局、公安局、商务粮食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规范公路货运执法行为。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机构和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托公路超限检测站开展联合执法。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交通局公路管理机构开具的称重和卸载单依法进行处罚、记分。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将车辆超限超载违法信息抄送交通局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的现场检查要引导至公路超限检测站进行,货车应主动配合进站接受检查。严格落实一超四罚措施,严格落实罚款收缴分离制度。严格货运车辆执法程序,执法人员现场执法时须持合法证件和执法监督设备。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进一步推广12328举报投诉平台,及时受理交通运输行业的投诉举报、咨询服务及执法监督。(交通局、公安局、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完善道路货运证照考核和车辆相关检验检测制度。进一步加强从业人员信用信息采集系统、查询系统和信息数据库建设,推动道路普通货运驾驶员基本信息、违法违规信息、信用信息等信息共享,完善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制度和标准,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违法失信记分与处理。落实普通货运车辆异地年审和驾驶员异地考核、证件转籍、信用考核等事项异地办理政策。简化营业性货运车辆检验流程,积极推进营业性货运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和综合性能检测两检合一,车辆一次上线、一次检验、一次出具安全技术检验报告单和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单。减轻货运车辆经营者检测检验费用负担,严禁重复计算、重复收费。鼓励车辆检测机构采取预约检测等便民措施,为车辆检验检测提供优质服务。(交通局、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精简快递企业分支机构、末端网点备案手续。允许对符合条件的快递企业分支机构、末端网点工商登记实行一照多址,市场主体应对其住所经营场所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进一步加快快递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登记速度。继续严格落实20157月起执行的快递业务员职业技能确认与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脱钩政策,快递业务员职业技能确认不再作为许可审核条件。(市市场监管局、邮政临江分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深化货运通关改革。推进三互大通关改革,实现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积极推广一站式通关作业模式,推进关检合作,提高货物通关效率。加快口岸基础建设推进及联检部门间信息化共享。引导进出口企业和代理报关企业利用海关互联网+办理海关业务,实现只跑一次目标。代理报关企业可以一地注册、多地报关 (市商务粮食局、检验检疫局、海关、交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大降税清费力度,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一)落实物流领域相关税收政策。全面落实国家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政策,进一步消除重复征税,落实扩大交通运输业的进项税抵扣范围政策,允许交通运输业个体纳税人异地代开增值税发票,降低企业税收负担。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继续实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3号)文件要求,全面落实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半征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物流企业自有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市国税局、地税局、财政局、交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科学合理确定车辆通行收费水平。加快我市高速公路建设进程,高速公路建设中,规划建设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ETC不停车收费系统,配备自动检测设备,提高车辆通行率,降低货运车辆运输成本。(市交通局、价格监查局、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物流领域收费清理。加强物流市场价格行为监管,促进物流市场公平竞争。开展物流领域收费专项检查,积极整治各类不正当收费行为,维护物流市场秩序稳定。通过网络、报刊等媒体,搜集物流领域相关收费问题,加强举报监督,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全面取消营业性货运车辆二级维护强制上线检测,由经营者以确保车辆安全性能为前提,自主确定二级维护周期,自行组织车辆维护。(价格监查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建设,提升物流综合服务能力 

  (一)加强对物流发展的规划和用地支持。进一步发挥城乡规划对物流业发展的支持和保障作用,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中综合考虑物流发展用地,统筹安排物流及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选址和布局,优先办理用地预审和审批,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降低土地使用成本,鼓励企业盘活闲置厂房、整合利用零散空地等存量土地资源。对纳入国家和省级示范的物流园区新增物流仓储用地给予重点保障。对政府供应的物流用地,纳入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依法采取招标、拍卖或挂牌等方式出让。开辟物流项目建设用地审批绿色通道,对物流项目提前介入,加快审批进度,做到“快报”“快审”快批。(市国土局、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统筹推进物流枢纽布局建设。统筹物流节点布局,围绕铁路、公路、航空、水运交通枢纽和重点产业,加大物流站场、货场建设,加强与交通基础设施的配套衔接,打造区域性物流枢纽,构建全市物流枢纽体系。积极对接全省物流枢纽布局和建设规划,对于能够支撑保障区域和产业经济发展的综合物流枢纽,在规划和用地上给予重点保障。(市发改局、交通局、住建局、国土局、商务粮食局、工信局、经济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广甩挂运输、多式联运体系。鼓励基础条件较好的大型物流企业开展多式联运业务,鼓励基础条件较好的物流企业申报交通运输部多式联运示范工程项目,依托物流大通道,促进形成铁路、公路、水运、航空高效衔接、互动发展的联运格局,加强多式联运转运设施建设。鼓励企业发展甩挂运输,由物流企业利用牵引车在全国、全省各物流园区间进行有效对接,两头有货,灵活编组,鼓励国家级、省级甩挂运输试点企业加入吉林省甩挂运输联盟,促进跨区域甩挂、企业联盟甩挂等组织模式的发展,扩大甩挂运输应用范围和规模,全面提升干线运输组织效率。市交通局负责 

  (四)完善城乡物流网络节点。整合现有物流园区、配送运力、信息平台等资源,进一步完善城市共同配送分拨中心、区域配送中心、终端配送网点三级网络,拓展共同配送服务体系功能,打造服务城市的物流保障基地。加强交通运输、商贸流通、供销、邮政等相关单位物流资源与电子商务、快递等企业的物流服务网络和设施共享衔接,充分发挥邮政、供销系统覆盖乡村的基础设施和配送渠道优势,加快实施快递下乡工程,继续推进新网工程。推动县级仓储配送中心、农村物流快递公共取送点建设,鼓励多站合一、资源共享。逐步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节点基础设施网络,打通农资、消费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通道。(市商务粮食局、交通局、公安局、邮政临江分公司按职能分工负责 

  (五)拓展物流企业融资渠道。引导金融机构结合物流企业的运营模式、资产特征和融资需求,在商业可持续、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积极探索与物流企业的电子化系统合作,为物流企业提供更便利的融资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发支持物流业发展的供应链金融产品和融资服务方案,通过完善供应链信息系统研发,实现对供应链上下游客户的内外部信用评级、综合金融服务、系统性风险管理。积极推动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动员更多小微企业、供应链核心企业、金融机构、服务机构等主体注册为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用户。引导金融机构完善应收账款融资规章制度,优化应收账款业务流程,改进物流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风险评估机制,合理确定融资期限和授信额度。对积极参加应收账款融资的核心企业,通过支持其开展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降低核心企业资金成本。白山银监分局临江办事处、人民银行临江支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快推进物流仓储信息化标准化智能化,提高运行效率 

  (一)推广应用高效便捷物流新模式。依托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信息技术,大力发展互联网+车货匹配、互联网+运力优化、互联网+运输协同、互联网+”仓储交易等新业态、新模式。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培育一批骨干龙头物流企业,通过搭建互联网平台,创新物流资源配置方式,扩大资源配置范围,实现货运供需信息实时共享和智能匹配,减少迂回、空驶运输和物流资源闲置。(市发改局、交通局、商务粮食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物流标准化建设。加强物流标准的配套衔接。推广1200mm×1000mm标准托盘和600mm×400mm包装基础模数,从商贸领域向制造业领域延伸,促进包装箱、托盘、周转箱、集装箱等上下游设施设备的标准化,推动标准装载单元器具的循环共用,做好与相关运输工具的衔接,提升物流效率,降低包装、搬倒等成本。支持有关企业或者行业协会建立托盘、周转箱(框)等共享共用池,通过租赁、转售、交换、售后异地回购、免费等方式提高装载标准化单元使用效率。(商务粮食局、工信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深化联动融合,促进产业协同发展 

  (一)促进物流业联动制造业。结合实施中国制造2025,引导物流企业与制造业供应链对接,建立与新型工业化发展相适应的制造业物流服务体系,实施快递服务制造业示范工程,引导快递企业延伸服务链条,加强与制造企业的深度合作。推动大型制造业企业将先进的自营物流设施设备向社会开放,提高物流资源利用率。(市发改局、工信局、邮政临江分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物流技术和装备研发运用。鼓励制造业企业研发和生产应用智能物流平台、物流搬运设备和节能环保的电动物流车辆,提升物流业服务能力,解决城市物流配送难题。鼓励物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强化科技创新能力,鼓励物流机器人、自动分拣设备等新型装备研发创新和推广应用,扶持具备条件的物流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市工信局、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打通信息互联渠道,发挥信息共享效用 

  (一)提高物流信息化水平。加快企业物流信息系统建设,推动传统物流活动向信息化、数据化方向发展,发挥核心物流企业整合能力,打通物流信息链,实现物流信息全程可追踪。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在物流业务各环节实现全面电子化,推广应用电子运单、电子仓单、电子面单等电子化单证。(发改局、交通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 

  (二)建立健全物流行业信用体系。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定期将物流相关企业税务行政处罚信息上传全省信用公示系统,将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结果传递到相关职能部门。建立物流单位和从业人员信用信息档案,定期发布严重失信黑名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等及时向社会公开,对失信企业在行政审批、资质认定、银行贷款、工程招投标、债券发行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完善物流企业及相关责任主体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市发改局会同有关部门、行业协会负责 

  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物流降本增效对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结合各部门实际,落实责任,加大工作力度,及时协调解决政策实施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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