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江市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发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政办发〔2018〕144号
临政办发〔2018〕144号
临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江市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发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
《临江市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发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临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江市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发放工作实施方案
为保证农民农业生产顺利进行,确保我市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按时、足额发放,根据省财政厅、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吉林省以绿色生态为导向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吉财粮〔2017〕37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是我省农业“三项补贴”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做好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有利于完善我省补贴政策,改进补贴办法,提高补贴效能。以绿色生态为导向,推进农业“三项补贴”由激励性补贴向功能性补贴转变、由覆盖性补贴向环节性补贴转变,提高补贴政策的指向性、精准性和实效性,促进支农政策“黄箱”改“绿箱”,进一步支持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近年来中央1号文件关于完善农业补贴政策,改革农业补贴制度的要求,牢固树立并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文件精神,推进“三项补贴”制度改革,保障我市农民种粮收益稳定,促进种植结构调整,加快实施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农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二)基本原则。
1.明确责任、分级落实。市政府负责落实全市补贴政策,根据省补贴实施方案、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和拨付的补贴资金,制定本市的补贴实施方案和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确定补贴标准,落实补贴政策,兑付补贴资金。
2.公开透明、加强监督。补贴资金拨付要做到补贴标准明确,操作流程规范,实施过程透明,自觉接受社会有关方面的监督,切实加强组织实施,确保财政补贴资金安全和补贴资金发放快捷有效。
三、具体措施
(一)明确补贴内容。
1.补贴对象。我市的补贴对象是原计税面积耕地的承包人,通过转包、转让、租赁、托管等形式流转土地的,补贴资金原则上兑现给现种粮户,但流转双方另有商定的,按经流转双方共确认的商定意见发放。
2.补贴范围。补贴范围为全市范围内原计税面积的耕地。对已作为畜牧养殖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退耕还林(还草)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地条件的耕地等不再给予补贴。
3.享受的补贴面积数。按照原计税面积发放。各村社农户原计税耕地面积需要变更的,由村委会上报各乡镇(街),各乡镇(街)核实汇总,由其一把手、分管领导、经办人签字,报送市农牧局进行审核,由市农牧局确认后,送达市财政局,市财政局按照市农牧局、各乡镇(街)提供的数据作为依据,发放农业支持保护补贴。
4.补贴标准。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的发放标准是:吉林省财政厅下达的补贴资金总额/全市农户享受补贴的面积数。
(二)实行补贴信息公示制度。
在补贴资金发放过程中,要实行补贴公示制度,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补贴信息要在村屯和乡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各乡镇(街)要留存公示榜照片,以备核查。
(三)补贴资金发放。
财政局须做好与各乡镇(街)的工作对接,确保各乡镇(街)提供的数据真实有效,并将相关信息录入农民网络补贴信息系统。按照国家和省里要求,按时、足额将补贴资金拨入农户的“一折通(一卡通)”,完成补贴资金发放兑付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临江市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工作由市人民政府负总责,市财政、农牧局具体组织实施,与乡镇(街)建立部门间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市政府负责区域内支持农业补贴政策具体落实工作;市财政局研究制定全市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制度实施方案;市农牧局与各乡镇(街)负责确定补贴面积,做好种植面积统计的核定工作,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补贴按时、足额发放给农户。
(二)建立补贴政策监督检查和信息报送制度。
市财政局在补贴资金兑付后,要对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擅自改变补贴标准、截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不及时足额兑付补贴资金的行为,要及时整改,严肃处理。
同时,财政部门要及时向省财政厅报送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制度落实进展情况,动态反映政策制定、资金分配、面积核实、标准核定、补贴到户、政策效果等情况。
(三)加大政策宣传工作。
全市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宣传手册等宣传工具,以及干部走村入户等宣传方式,使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广泛宣传,增强政策的透明度,使广大群众清楚地了解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的重大意义,掌握补贴对象、补贴标准、资金兑付等政策要点,赢得广大群众对改革的理解和支持。
本方案涉及的补贴资金从2018年开始施行,具体由市财政局、市农牧局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