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江市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政办发〔2019〕17号
临政办发〔2019〕17号
临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江市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中省直单位:
《临江市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临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江市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2〕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26号)、《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的意见》(林造发〔2009〕97号)、《警惕松材线虫病疫情北扩的警示通报》(警示通报〔2016〕2号)以及《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吉政办明电〔2019〕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当前我省面临松材线虫病重大疫情威胁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我市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从而做到一旦疫情传入能够早发现、早报告、早除治,确保我市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我市松林资源基本情况
我市松树树种主要包括落叶松、红松、樟子松、油松、云杉等,均是松材线虫病的寄主树种和危害对象。我市树种组成占5层以上的松林面积为19388公顷,其中:落叶松10092公顷、红松7526公顷、樟子松808公顷、油松22公顷、云杉940公顷。
二、防控工作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科学治理,依法监管,强化责任”的防治方针,健全“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防控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度,以保护我市森林资源安全为中心,以监测普查为重点,完善检疫、测报体系,加强防控能力建设,责任明确,层层负责,努力提高全社会的防范意识,严防松材线虫病重大疫情传入,确保一旦传入后能够做到及时发现和迅速封锁扑灭。
(二)工作目标。
我市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目标如下:一是全面开展疫情监测调查工作,确保监测调查覆盖率达到100%;二是全面实行调入松木及其制品复检告知制度,加强检疫巡查,确保复检率达到100%;三是一旦发现松材线虫病重大疫情传入,应迅速上报,确保采取强有力措施封锁扑灭。
(三)主要任务。
1.健全疫情监测调查制度。以林场、乡镇(林业站)为监测调查实施单位,以管护员(营林员)为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调查员,结合森林资源档案和林相图,对辖区内所有松林以小班为单位进行全面登记,按规定时间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调查,切实将疫情监测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头,任务落实到寄主林分小班,并按规定时间上报监测调查结果。
2.强化对调入松科植物及其产品的检疫监管。我市森防检疫机构要经常性地组织开展检疫执法检查行动,对管辖区域内的经营单位或个人进行省外松科植物及其产品调入复检告知,并在调入后及时进行复检。各木材检查站要对省外调入的松科植物及其产品进行检查登记和验证把关,发现无植物检疫证书的,应予以扣留,并及时告知森防检疫机构。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协调森防检疫、林业公安、林政稽查等部门加强检疫联合执法检查力度,坚决打击从省外(境外)调入及经营松木及其制品的违规行为。
3.对枯黄枯死的松树进行全面监测调查。针对登记的寄主林分内枯黄枯死松树作为重点监测对象进行调查,已经枯黄枯死、失去防治价值、排除松材线虫病感染的松树或松林,要保证所需采伐指标,及时伐除,避免天牛、小蠹、吉丁虫等蛀干害虫暴发成灾。同时要加强对松林的抚育管理,对纯林采取混交改造措施,提高松林抗御灾害能力。
4.对发现的疫情要采取果断封锁除治措施。监测调查过程中一旦发现松材线虫病重大疫情,应严密封锁现场,及时上报情况,并在最短时间内,采取果断措施就地采伐销毁疫材疫木,迅速扑灭疫情。
5.加强对媒介昆虫的防治。在我国已知的松材线虫媒介昆虫主要有松褐天牛、褐梗天牛、云杉花墨天牛、云杉小墨天牛。对有上述媒介昆虫发生的松林,要制定防治技术方案,采取措施进行综合治理,降低松材线虫病疫情感染风险。
三、疫情监测调查
(一)监测调查范围、重点区域及时间。
1.监测调查范围。市内所有松材线虫病寄主松林,包括红松、樟子松、油松、赤松、长白松以及云杉、冷杉、落叶松。
2.重点调查区域。包括交通沿线、边境沿线、风景区、木材集散地、重点工业矿区、电力电讯建设和改造工地、部队营区、木制品生产和使用单位(木材加工点、木材市场、建筑工地)等人为活动频繁地区附近的松林,特别是曾经从松材线虫病疫区调入松木及松木制品等地点附近的松林。
3.监测调查时间。每年2次,在春季4—6月份和秋季8—10月份对辖区内寄主松林集中开展专项监测调查工作。在非调查期,也要随时观察寄主松林生长变化情况,一旦发现松树枯黄枯死情况,应及时进行调查记录及取样鉴定。
(二)监测调查方法。
1.寄主林分登记。根据乡镇(林场)森林资源档案和林相图,结合寄主松林的实际分布情况,逐小班进行编号登记,填写《松材线虫病寄主松林小班登记表》,将小班资源信息录入《森林病虫害防治信息系统》,并绘制乡镇(林场)松林分布示意图。
2.专项调查方法。以乡镇(林场)为基本调查单元,按规定的调查时间,逐小班对寄主松林实施调查,查明寄主松林是否有枯黄枯死情况发生,记录每个小班枯黄枯死株数,填写《松材线虫病踏查记录表》,计算寄主松树枯黄枯死株率,调查媒介昆虫分布危害情况,并在寄主松林分布示意图上标出所在的小班位置。
3.抽样方法。以小班为单位进行抽样调查。对发现枯死、濒死的松树,首先要排除因非疫病因素导致的枯黄枯死,包括牲畜破坏、森林火灾、干旱等。其次查看枯黄枯死松树是否表现出松材线虫病的典型外部症状,如针叶变色先从下部老叶开始呈现黄褐色至红褐色,当年不脱落,树干上有天牛产卵痕、侵入孔、皮下有天牛蛀道,树脂分泌减少或停止等症状。最后选择具有典型外部症状的、尚未完全枯死或刚枯死的优势寄主松树作为抽样对象,并用GPS进行定位。小班内枯黄枯死松树在10株以下时全部取样,10株以上时先抽取10株,再选取剩余数量1%-5%。对抽取的样株,在树干下部、中部、上部选取3个取样部位,若整株没有完全枯死的可多取1个已死亡的侧枝。取样时,在取样部位剥净树皮,直接砍取100-200g木片,或在取样部位截取2cm厚的圆盘,所取样品要及时贴上标签,详细记录样品号、树种、取样时间及取样人等相关信息,填写《松材线虫病小班抽样调查记录表》。
四、疫情防控技术
(一)检疫执法监管。
1.系统查询。市森防检疫机构要充分利用新版检疫管理系统软件,及时查询从松材线虫病疫区调入松木及其制品(包括:用于承载、包装、铺垫、支撑、加固货物的木质材料,如木板箱、木条箱、木托盘、电缆盘、光缆盘、木框、木楔、垫木、枕木、衬木等)情况,对调入单位或个人进行调入复检告知,在调入后及时进行复检,合格后方可分散使用。
2.检疫巡查。市森防检疫机构要联合市监、公安、交通等部门对调入的松木及其制品开展检疫巡查行动,各木材检查站对调入的松木及其制品要查验《植物检疫证书》,并登记调入使用单位名称、地点及联系方式,对来自松材线虫病疫区无《植物检疫证书》和无热处理标记的松木及其制品,一律依法扣留,并及时交由森防检疫机构依法查处,严防疫情人为调运传入。
3.检疫抽样方法。现场检查调入的松木及其制品截面是否有松脂痕迹,木材比重是否明显减轻,木质部是否有天牛危害的蛀道、蛹室,并按货物总件数(立方米、根、块、千克)1%-5%,采取表层或分层方法进行抽样检查,对有天牛危害症状的松木及其制品,应全部进行取样检查,填写《松木及其制品检疫检查抽样记录表》,将抽取的样本带回实验室进行分离镜检鉴定。
(二)样品的保存及分离鉴定。
1.样品的保存。对采集的样品采取以下方法进行保存:将样品装入塑料袋内,扎紧袋口,在袋上扎几个小孔,放入4℃冰箱。若需长时间保存,应经常在样品上喷水保湿,但保存期一般不应超过30天。
2.分离鉴定。将抽取的样品及时送交到市森防检疫机构,采用贝尔曼漏斗法或浅盘法分离松材线虫,制作临时玻片,将分离的线虫沉积液滴在玻片上,在酒精灯火焰上过5-6次,烫杀载玻片上的线虫,最后盖上盖玻片进行镜检观测。松材线虫的鉴定特征参见《松材线虫病检疫技术规程GB/T 23476-2009》。样品进行分离鉴定后应及时作销毁处理。若不能自行鉴定,应及时自行送交国家权威机构予以鉴定。
(三)疫情的封锁扑灭。
1.检疫封锁。在疫情监测调查过程中一旦发现疫情,要对疫情发生林分及周边200米的范围用警戒条带实施紧急封锁,派人员昼夜死看死守,严禁人畜进入,严防疫情传出。
2.启动应急预案。按照《临江市重大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处置预案》程序规定启动预案,全面实施应急响应,按照疫情封锁扑灭实施方案和技术方案,有效调动人、财、物力资源实施应急处置,彻底扑灭疫情。
3.封锁扑灭技术。(1)清理销毁疫木。对疫情发生林分,要组织专业队进行除治,及时对病死木、枯立木、衰弱木、虫害木进行彻底采伐清理,伐除木(包括1厘米粗的枝丫)严禁运离采伐现场,必须当场进行火烧销毁或削片处理,严禁疫木下山。(2)伐根除害处理。伐根高度应低于5厘米,在伐根上放置磷化铝1-2粒,施药物后用0.8毫米以上厚度塑料薄膜覆盖并埋土压实(使用该方法处理期间的最低气温不低于10℃),也可采取挖出后粉碎(削片)或者烧毁,严防媒介昆虫繁殖。(3)防治媒介昆虫。一是采用饵木诱集,适用于媒介昆虫1年1代的地区。饵木应当设置在松材线虫病疫情除治小班的中心区域,严禁在疫情发生小班边缘的松林使用,严禁在没有粉碎(削片)或者烧毁处理条件的区域使用。作业要求:在当地媒介昆虫羽化前2个月,选取发生区内林间衰弱松树设为饵木,在饵木胸径部环剥10厘米宽的环剥带,环剥深度应当至木质部。饵木每10亩可设置1株,并对每株饵木进行编号和定位,于每年冬春季媒介昆虫非羽化期,将饵木逐一伐除后全部进行粉碎(削片)或者烧毁处理。二是喷药防治,在媒介昆虫成虫羽化期,喷洒噻虫啉微胶囊,触杀羽化成虫。三是对林分释放肿腿蜂等天敌制品对媒介昆虫进行生物防治。(4)严密封锁疫情。任何单位及个人都不准私自砍伐、藏匿病死松木,违者以盗伐罪论处。交通、邮政等部门及个体车辆一律不得承运、收寄疫情发生区的松木及其制品。各木材检查站要加强值班,严格检疫检查,对失职者要追究责任。
五、调查数据汇总及上报
(一)调查结果汇总。
乡镇(林场)应每隔7天将小班抽样调查表进行一次汇总,填写《松材线虫病小班抽样调查汇总表》,连同样品一并上报至市森防检疫机构进行检测鉴定。市森防检疫机构应将检测时间、检测结果、检测人姓名及时填入该汇总表中的相应栏目。
(二)调查结果上报。
市森防检疫站要在每年的6月20日、10月31日全省松材线虫病专项调查完成之后,填写《松材线虫病普查统计表》和《松材线虫病发生情况汇总统计表》,于6月25日、11月5日上报至白山市森防检疫站。
(三)疫情上报。
市森防检疫站在对样品检测鉴定过程中,一旦发现松材线虫病疫情或疑似疫情,应立即向白山市森防检疫站和省森防检疫总站报告,经省森防检疫总站最终确认后,再逐级向主管部门和政府进行报告。
六、效果验收
疫情封锁扑灭工作结束后,应组织专家组进行检查验收,确保疫情得到封锁扑灭和实现防控工作目标。
(一)春季检查。
检查时间一般在每年6月前完成。检查内容主要包括除治工作开展情况,疫木的清理情况,伐桩处理和枝桠清理情况,除治迹地周边居民房前屋后薪材、木材存放情况,疫木粉碎(削片)或者烧毁情况,疫木除治监管情况,检疫封锁情况等。
(二)秋季检查。
检查时间一般结合每年秋季普查进行。检查内容为年度除治任务指标完成情况,包括疫情的发生、媒介昆虫防治、山场除治、疫木监管、检疫封锁等情况,并对照上年度秋季疫情发生情况,评价年度防治成效。
对领导到位、责任落实、防控任务目标完成好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不能认真履行责任,没有完成防控任务目标的单位,依法追究相关领导及工作人员责任。
七、防治档案管理
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工作中应当建立和完善档案资料,并妥善保管。主要包括:政府和主管部门制定印发的相关文件、防治方案、防治经费以及相关会议资料等;疫情监测、普查、取样、检测鉴定等工作台账;辖区内检疫检查、渉木企业及个人登记备案等情况;疫情除治作业、疫木监管等情况;疫情除治现场图片、影像等资料;疫情防治成效检查验收、工作总结等。
八、保障措施
(一)成立疫情防控领导组织机构。
成立临江市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统一指挥疫情防控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工作,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疫情除治具体工作。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统一指挥疫情应急处置防控工作,协调解决应急处置工作中的一系列重大问题。松材线虫病疫情一经确认后,经市政府批准,发布预警信息,启动预案。领导小组负责召集全体成员会议,通报疫情情况,部署具体工作。有效协调宣传、应急、气象、发改、外事、财政、民政、交通、市监、海关、公安、电视台、住建、农业、水利、卫生、火车站、邮政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全面开展疫情封锁、防控、除治工作,疫情得到控制后,布置落实灾后恢复和建设工作。
办公室主要职责:
负责具体处理疫情应急处置工作的监督、检查、技术指导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制定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落实处置任务和措施;具体组织实施调查监测、应急防控、灾情处置、灾后生态恢复等防灾、控灾、减灾体系实施和运作;向市政府提出治理对策及措施建议;负责向省、白山市森防检疫机构报告除治情况和相关工作。
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市委宣传部: 负责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指导信息发布、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工作。开展疫情防控等科普宣传教育工作,避免出现恐慌事件,为群众做好舆论引导。
电视台:负责围绕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报导,组织协调广播、电视等媒体,宣传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提高公众“防疫减灾”意识。
市应急管理局:当好领导小组的参谋助手,做好服务工作,负责协调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具体沟通与联系,辅助落实好成员单位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市发改局:负责疫情应急处置项目的立项保障和规划,负责制定相关支持政策和措施。
市财政局:负责专项应急处置资金的筹集、拨付及使用监督。
市林业局:负责制定疫情防控的工作方案、实施方案、技术方案;具体组织实施监测调查、检疫鉴定、技术指导、疫情处置和日常管理工作;向市政府提出治理对策及措施建议;对其他部门的防控工作实施相关指导。
市民政局:负责协调组织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疫情的防控救灾,接受社会捐赠资金、物资的监督和管理,协助灾后重建工作。
市交通局:负责保障公路畅通,同时负责协调公路、水路的应急运输组织等工作。
市公安局:协助查处非法调运携带疫情传播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运输单位和个人,堵截违规运载工具,维持疫情发生地治安,维护交通秩序,确保救灾物资、设备、药剂药械的运输顺畅。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协助查处非法经营单位及经营业户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市水利局:负责疫情应急处置工作中涉及与水利方面相关防控、政策的宣传和指导工作,避免江河及水域污染。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疫情应急处置工作中涉及与农村、农业方面相关防控、政策的宣传和教育工作。
市住建局:负责协助处置涉及城市园林、绿化方面相关防控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提供应急处置方面的气象服务,并为林业部门开展相关的疫情监测工作提供气象资料。
市外事办:负责疫情应急处置工作中涉及与外事(国境)方面相关防控、政策的协调工作。
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疫情应急处置工作中涉及防控作业人员、群众发生意外(过敏、中毒等)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实施救助相关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面向学生和教职员工普及推广生态建设和疫情防控方面知识,增强防范意识。
临江海关:加强与市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配合与合作,协助查处违禁调运进境寄主植物及其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并提供境外有害生物来源情况。
临江火车站:负责查验运输、邮寄物资检疫凭证及根据救灾工作的需要,组织协调救灾物资、设备以及药剂药械的运输和输送,确保及时到位。
市邮政分公司:负责应施检疫植物及其产品《植物检疫证书》的凭证收寄和提取,及时向植物检疫机构通报违规调运情况。
(二)加大防控资金投入。
财政部门要将松材线虫病重大疫情防控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上级财政转移支付的防治补助费和防控体系建设项目资金要做到专款专用,确保防控工作的实际需要。
(三)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和任务。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切实按照职责分工将防控责任和任务分解落实到位,切实把责任和任务落实到人头,形成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疫情防控体系。
(四)全面建立疫情防控责任追究制度。
对松材线虫病重大疫情防控工作,市领导小组将组织实施督导检查,对防控工作开展好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防控中组织领导不力,疫情监测不到位,资金投入不及时,没有及时发现疫情,贻误除治时机、导致疫情扩散蔓延的,要依法追究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