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江市建制镇住房保障和房屋安全情况调查摸底工作方案的通知(临政办明电〔2020〕3号)
各镇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临江市建制镇住房保障和房屋安全情况调查摸底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临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江市建制镇住房保障和房屋安全情况调查摸底工作方案
为了加快推进省委巡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的“住房安全保障存在政策盲区,建制镇职工既无法享受城市住房保障政策,也无法享受农村危房改造政策两不靠问题”整改工作,了解和掌握全市建制镇职工住房情况,根据《吉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建制镇住房保障和房屋安全情况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吉安居办〔2020〕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开展全市建制镇住房保障和房屋安全情况调查摸底工作,特制定此方案。
一、调查摸底范围
(一)国家级重点镇及省级新型城镇化示范镇情况。已实施改造的棚改项目情况、待改造户数;已实施住房保障(包含实物保障和租赁补贴)情况。
(二)普通建制镇情况。已实施改造的棚改项目情况、待改造户数;已实施住房保障(包含实物保障和租赁补贴)情况。
(三)全市建制镇房屋安全现状排查。对房屋安全情况进行调查摸底,重点对C级、D级房屋情况建立台账,并统计上报。
(四)具体范围。
1.建制镇所在地具有产权的房屋;
2.可纳入调查摸底范围的无产权房屋:
(1)所在地村(社区)及镇政府出具证明为唯一住房且无产权争议;
(2)能够达到住房标准,即房屋最低净高度在2.2米以上,外墙墙体砌砖厚度在24厘米以上,水、电、暖齐全。
二、调查摸底目标
总体时间安排为2020年3月1日-2020年6月30日,共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20年3月1日-2020年3月15日,由各建制镇组织人员对建制镇所在地符合条件的房屋进行摸底调查,于3月15日前将相关情况建立台账,报送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第二阶段:2020年3月16日-2020年5月31日,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或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就各建制镇报送情况对C级、D级房屋进行安全鉴定。
第三阶段:2020年6月1日-2020年6月30日,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房屋摸底调查情况,上报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三、完善管理机制
(一)建立工作机制。成立市建制镇住房保障和房屋安全调查工作领导小组,为此次调查摸底工作开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组成人员如下:
工作开展期间,要严肃工作纪律,细化分工,责任到人。定期召开工作组协调会,研究解决调查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遇到的难点问题要快速反应,第一时间解决落实。
(二)明确任务分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安排专业人员协同调查摸底,各建制镇要建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
组 长:郝庆然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王 理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成 员:费虹聚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王 刚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王 斌 苇沙河镇人民政府镇长
丁照恤 花山镇人民政府镇长
英秀柱 闹枝镇人民政府镇长
姚熙刚 桦树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天庆 四道沟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马殿文 六道沟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三)严格协调配合机制。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认真核查房屋情况,确保调查数据准确。
附件:建制镇住房保障和房屋安全调查表 (点击此处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