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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江市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临政办明电〔2020〕9号)

    临江市人民政府    信息来源:临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时间:2020-07-15责任编辑:临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收藏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各乡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直各相关部门: 

  临江市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临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15 

     

    

临江市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市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吉林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结合我市地质灾害现状和2020年全市降水趋势预测,制定本方案。 

  一、临江市地质灾害现状 

  根据1:5万地质灾害区划调查结果,我市现已查明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479处,其中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31处,以滑坡、崩塌、泥石流为主,现已治理整治隐患点2个,目前,我市无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 

  二、2020年天气趋势预测 

  (一)年景(3~10月)趋势预测。 

  1. 预计3-10月气温略高。全市平均气温为12.8℃,比历年同期12.0℃高0.8℃。 

  2. 预计3-10月降水略多。全市平均总降水量为740毫米,比历年同期720毫米多20毫米。 

  (二)影响分析。 

  预防强对流天气、暴雨、洪涝及次生灾害的影响。2020年雷暴大风、短历时强降水等强对流天气发生频率高,应注意预防雷电、瞬时大风等。汛期有一定程度的暴雨洪涝、城市内涝,应做好暴雨引发的局部洪涝和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防御工作。 

  三、地质灾害重点预防地区 

  根据白山市地质灾害分布、发育特征,结合2020年全市降水趋势预报,拟定全市地质灾害重点预防地区(地段)如下: 

  (一)重点预防的泥石流沟(河)谷。 

  大湖街道粮店沟、四道沟镇坡口村柳家沟、G331国道公路崩塌灾害、三公里铁路专用线兴隆社区七委24组泥石流、六道沟镇大杨树村泥石流、四道沟镇三合城村地面塌陷、六道沟镇双山子村硅藻土矿区地裂缝、蚂蚁河乡贾家营通天沟、苇沙河镇大松树沟泥石流、花山镇青沟子村爬犁房沟泥石流。 

  (二)重点预防的地质灾害隐患点。 

  临江市四道沟镇三合城村地面塌陷、临江市大湖街道粮店沟、六道沟镇大杨树村泥石流、六道沟镇双山子村硅藻土矿区地裂缝、苇沙河镇大松树沟泥石流。 

  (三)重点预防的公路沿线。 

  G331国道公路崩塌灾害。 

  (四)重点预防的煤矿采空区。 

  六道沟镇双山子村硅藻土矿区地裂缝、四道沟镇三合城村地面塌陷。这些矿山主要表现为地下采空区易引发的地面塌陷和地面裂缝。 

  (五)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预防。 

  未列入上述重点地质灾害易发区的,要依照《1:5万地质灾害详查》的结果,根据其稳定性、危害程度及危险性,从中选择威胁人数较多的城镇、村屯、居民点、矿区、交通干线等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作为2020年群测群防重点监测点,并对其进行监测。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地质灾害防治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安定,各乡镇(街)要把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以人为本”的方针,建立和完善领导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行政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以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职责,应配备具有专业技术知识的人员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认真组织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要充分依靠乡(镇)、村(屯)基层组织,对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排查,并指导当地政府和群众建立健全隐患点的防灾责任制和群测群防体系。应急、水利、气象、公路、铁路、电力、建设、农业、民政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助做好防灾减灾救灾的工作。 

  (二)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 

  地质灾害防治应坚持以预防为主,避让与工程治理相结合的原则。威胁城镇或重大工程、风景名胜区安全的地质灾害,应在加强监测预防的同时,有计划地进行工程治理;农村地质灾害的防治应以群众监测预防和居民点搬迁避让为主,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汛期是地质灾害的高发期,是全年防灾工作的重点,各地各部门应切实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严格执行年度预案编制、险情巡查、灾情速报、汛期值班等制度。同时要落实完善群测群防网络,加强监测预报。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已掌握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都应落实到具体单位、落实到乡(镇)长和村干部以及灾害隐患点的村民,要将涉及地质灾害防治内容的“明白卡”发至受威胁的村民手中,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尤其是对新发现的灾害危险点、要迅速落实防灾措施、加大监测工作力度、制定切实可行的避险措施、全面做好防灾避灾工作。 

  (四)加强执法监督管理,遏制人为诱发地质灾害的发生。 

  各乡镇(街)及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应加强对地质环境的保护,加大规范各类工程活动的力度。对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可能诱发地质灾害发生的拟建工程项目,要严格审批程序,做好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杜绝人为活动诱发地质灾害情况的发生,从源头上把好地质灾害防御关。 

  (五)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各乡镇(街)及自然资源部门应加大对《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和《吉林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宣传力度,深入开展防治地质灾害基本知识教育,并注意把宣传培训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点放到村组等基层单位,切实提高各级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防灾减灾意识及自救能力。 

  (六)协调配合,通力合作。 

  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强与应急、气象、水利、交通、建设、民政等部门的协作,加强信息交流,及时掌握水情、雨情、灾情,为制定地质灾害预防措施和抢险救灾提供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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