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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临江市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临政办函〔2022〕19号) 

    临江市人民政府    信息来源:临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时间:2022-07-21责任编辑:临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收藏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碳达峰和碳中和有关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对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完成各项工作目标,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临江市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结构 

  组  长:王大泉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乔永昌   市委常委、副市长 

         胡贵臣   市委常委、副市长 

         王世海   副市长 

         陈祥友   副市长 

         张继华   副市长 

  成  员:梁  东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历  国   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孙  灏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庞兆金   市财政局局长 

         张进国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程显茗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齐  林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宋  泳   市商务局局长 

         刘敬斌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迟进春   市审计局局长 

         王俊德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邹德敏   白山市生态环境局临江市分局局长 

         范月平   市统计局局长  

         钟宝林   人民银行临江市支行行长 

         尹  鹏   白山银保监分局临江监管组组长 

         张继仁   国网临江市供电分公司经理

          刘书军   吉林省地方电力有限公司临江分公司总经理 

         各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临江市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推进实施,督促各有关单位贯彻落实决策部署;对存在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和建议;制定清洁取暖联席会议制度和工作机制,每季度召开1次联席会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办公室主任由梁东(兼)、程显茗(兼),副主任庞兆金(兼)、 历国(兼)、张进国(兼)、邹德敏(兼)。 

  二、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负责城区供热行业管理,各类供热面积统计,制定未来供热行业发展目标,编制供热专项规划,健全供热行业管理制度,规范供热行业日常监督管理,实现我供热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指导所属行业清洁供暖项目建设;按照“以气定改”原则合理确定市区煤改气改造量,天然气最大供给量能够满足采暖季单日最大需求量,按照市场化原则签订天然气长期合同;建立本地区3天以上用气量的应急储备能力;燃气企业储气能力达到年合同销售量的5%以上;负责市区内清洁取暖相关指标完成;对县区内违章占道销售煤炭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2.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负责指导推进全市建筑节能工作;制定全市三年建筑节能工作方案;新建建筑严格执行强制性节能标准(较现行国家标准水平提高30%以上);加快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能效水平较改造前提升30%以上);全面执行居住建筑节能和公共建筑节能65%的设计标准,积极推广被动房和超低能耗建筑;负责市区内建筑能效相关指标完成。 

  3.市发展和改革负责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等前期工作的协调推进,参与国家资金支持的清洁取暖项目的实施情况的检查、验收和考核;协调推进电能替代工程工作任务落实和气源协调保障,按职责分工做好本地区市政府3天以上用气量的应急储备能力建设相关工作。 

  4.市财政局负责牵头制定清洁取暖补贴等相关政策及管理办法,负责资金筹措,加强清洁取暖专项资金的统筹安排、管理使用和监督检查;建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管理体系,强化预算的执行;依据实施方案,严格分配各项目所需中央专项资金,严格依据资金管理办法,及时、准确分配下达专项资金至各项目单位,保障项目实施,发挥资金的带动作用;地方配套资金要及时到位;强化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提高财政资金利用效率;创新投入机制,多渠道引导企业、社会资金投入清洁取暖;确保清洁取暖试点建设不产生新增债务。 

  5.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加大对我市现有生物质颗粒生产企业政策宣传力度,做好企业服务,鼓励本地生物质颗粒生产企业扩大生产规模,服务于临江清洁供热发展。 

  6.白山市生态环境局临江分局负责对各项目实施过程中、实施完成后环境保护方面的监管;指导所属行业清洁供暖项目建设;严格采暖产业环境准入标准;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及时发布环境空气质量情况;负责相关环保措施落实的监管工作,争取国家、省环保资金支持。 

  7.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推进农村清洁能源取暖工作、引导农村专业合作社,积极参与农村生物质清洁取暖工程。负责加强对清洁取暖工作的宣传,指导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利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秸秆离田工作。 

  8.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加强对散煤生产环节的监管。 

  9.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监管煤炭加工销售企业产品质量,对监督抽查中发现达不到煤炭质量要求的依法依规严厉查处。严格按照《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规定,发现无照加工经营煤炭的违法违规行为,将线索情况及时告知、转办、移交给相关行业监管部门。 

  10.市商务局负责加强对散煤销售的监管,防止已取缔的散煤销售点死灰复燃。 

  11.市审计局负责对清洁能源取暖工作中的项目建设、资金来源、财务收支及其绩效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审计。 

  12.市财政局、人民银行临江市支行、白山银保监分局临江监管组具体负责对清洁取暖改造项目给予利息、期限、担保等金融优惠政策。  

  13.市供电分公司、吉林省地方电力有限公司临江分公司总经理负责本领域电力基础设施建设;负责保障“煤改电”项目线路接通和正常运行。 

  14.各乡镇(街道)为本行政区域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的责任主体,行政正职和主管副职分别为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对清洁取暖目标任务完成负总责,并负责协调推进辖区内清洁取暖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管。要加强组织领导,从组织机构、制度机制、政策措施、标准规范、质量控制、运营维护、考核评价、长效监管、资金安排等全方位建立实施保障体系;做好秸秆离田工作;开展城区、乡镇、村三级燃煤散烧治理专项检查行动,加强对散煤禁售的动态管控,开展明查暗访相结合的常态化督导检查;建立生物质“收、储、运、维”保障体系;稳定秸秆燃料供给和消费市场,推动建立生物质燃料的收购、加工、运输以及草木灰回收产业链市场体系,实现生物质资源高效利用;制定乡镇低收入群体和农村清洁取暖用户补贴政策。  

  各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负责落实领导小组确定的工作任务,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送进展情况及工作信息。  

      

  临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21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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