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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江市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临政办明电〔2022〕11号)

    临江市人民政府    信息来源:临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时间:2022-08-09责任编辑:临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收藏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各乡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直各相关部门: 

  临江市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临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89 

  (此件公开发布)  

    

    

临江市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市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吉林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结合我市地质灾害现状和2022年全市降水趋势预测,制定本方案。 

  一、临江市地质灾害现状 

  根据1:5万地质灾害区划调查结果,我市现已查明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479处,其中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26处,以滑坡、崩塌、泥石流为主,现已治理整治隐患点2个,目前,我市无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 

  二、2022年天气趋势预测 

  (一)春季气候实况 

  2022年春季(3月1日5月30日)降水正常,气温稍高。降水量为137mm,比历年同期少10.3mm全市平均气温为7.8℃,比历年同期高0.8℃。 

  (二)汛期气候趋势预测 

  预计2022年68月:全市降水略多,气温略高。降水量为520.0mm,比历年同期多50.0mm;平均气温为21.8℃,比历年同期高0.7℃。主汛期将出现在7月下旬到8月,预计有2次左右台风天气,34次区域性暴雨天气。  

  全市2022年6月降水偏多气温略高7月降水略少气温偏高;预计8月降水略多气温略高。 

  三、地质灾害重点预防地区 

  根据白山市地质灾害分布、发育特征,结合2022年全市降水趋势预报,拟定全市地质灾害重点预防地区(地段)如下: 

  (一)重点预防的地质灾害隐患点 

  临江市四道沟镇三合城村地面塌陷、临江市大湖街道粮店沟、六道沟镇大杨树村泥石流、六道沟镇双山子村硅藻土矿区地裂缝、苇沙河镇大松树沟泥石流。 

  (二)重点预防的公路沿线 

  G331国道公路崩塌灾害 

  (三)重点预防的煤矿采空区 

  六道沟镇双山子村硅藻土矿区地裂缝、四道沟镇三合城村地面塌陷。 

  这些矿山主要表现为地下采空区易引发的地面塌陷和地面裂缝。 

  (四)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预防。 

  未列入上述重点地质灾害易发区的,要依照《15万地质灾害详查》的结果,根据其稳定性、危害程度及危险性,从中选择威胁人数较多的城镇、村屯、居民点、矿区、交通干线等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作为2022年群测群防重点监测点,并对其进行监测。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地质灾害防治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安定,要把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以人为本”的方针,建立和完善领导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行政首长为第一责任人,以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职责,应配备具有专业技术知识的人员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认真组织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要充分依靠乡(镇)、村(屯)基层组织、对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排查、并指导各乡镇(街)和群众建立健全隐患点的防灾责任制和群测群防体系。应急、水利、气象、公路、铁路、电力、建设、农业、民政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助做好防灾减灾救灾的工作。 

  (二)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 

  对地质灾害防治应坚持以预防为主,避让与工程治理相结合的原则。威胁城镇或重大工程、风景名胜区安全的地质灾害,应在加强监测预防的同时,有计划地进行工程治理;农村地质灾害的防治应以群众监测预防和居民点搬迁避让为主,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汛期是地质灾害的高发期,是全年防灾工作的重点,各乡镇(街)、各部门应切实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严格执行年度预案编制、险情巡查、灾情速报、汛期值班等制度。同时要落实完善群测群防网络,加强监测预报。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已掌握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都应落实到具体单位、落实到乡(镇)长和村干部以及灾害隐患点的村民,要将涉及地质灾害防治内容的“明白卡”发至受威胁的村民手中,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尤其是对新发现的灾害危险点要迅速落实防灾措施、加大监测工作力度、制定切实可行的避险措施全面做好防灾避灾工作。 

  (四)加强执法监督管理,遏制人为诱发地质灾害的发生 

   各乡镇(街)及自然资源部门应加强对地质环境的保护,加大规范各类工程活动的力度。对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可能诱发地质灾害发生的拟建工程项目,要严格审批程序,做好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杜绝人为活动诱发地质灾害情况的发生,从源头上把好地质灾害防御关。 

  (五)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各乡镇(街)及自然资源部门应加大对《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和《吉林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宣传力度,深入开展防治地质灾害基本知识教育,并注意把宣传培训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点放到乡镇、村组等基层单位,切实提高各级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防灾减灾意识及自救能力。 

  (六)协调配合,通力合作 

  自然资源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应急、气象、水利、交通、建设、民政等部门的协作,加强信息交流,及时掌握水情、雨情、灾情,为制定地质灾害预防措施和抢险救灾提供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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