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江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临政办发〔2022〕8号)
临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江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
临政办发〔2022〕8号
各乡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事业单位,中省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吉政办发〔2022〕24号)和《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山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精神,加强我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规范行政许可运行,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经市政府2022年第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临江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印发给你们,并结合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强化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
各部门要根据工作实际和上级清单调整情况,及时动态调整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将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积极推行告知承诺、集成服务、一网通办、跨省通办等改革措施,不断增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应用效果。行政许可实施机关要于2022年12月底前,依照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制定办事指南,并向社会公布。对正在实施的行政许可,要确保平稳运行,不得以事项调整为由影响企业群众正常办事。
二、加强全链条全领域监管
各部门要依照法律法规、“三定”规定和“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确定监管主体,明确重点环节,逐事项或分领域制定并公布全市统一的监管规则和标准,实施有针对性、差异化的监管政策,提高监管能力和效率。对取消、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要明确监管层级、部门、规则和标准。与行政许可事项对应的监管事项,要纳入“互联网+监管”平台监管事项动态管理系统。
附件:临江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点击此处下载)
临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