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根据(2026)吉7601执17号吉林省临江林区基层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执行裁定书裁定,将坐落于临江市工农街-010102的房屋(20190005475;20190005474)过户至李萌(220722********0827)名下。因20190005475;20190005474号不动产权证未收回或因保管不善丢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公告丢失作废。现李萌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萌
2026年4月21日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临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临江市政务大厅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439-6131330
公告单位:临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4月21日
为确保公众参与,充分发挥公众对拟建项目社稳风险评估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更广泛地征询相关群众意见,现将拟建项目的建设内容进行公示。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临江市华通硅藻土制品有限公司西大顶子硅藻土矿工业广场改建项目农用地转用
2、转用范围:临江市六道沟国营林场
3、规模与转用目的:本次拟转用土地总面积为0.5645公顷,转用目的为工矿用地。
4、拟建项目总投资估算为523万元。
二、征求意见方式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与个人如有意见及建议可直接反馈于临江市六道沟镇人民政府。
三、公示周期:
...
按照省人社厅、教育厅文件要求,经个人申报,单位组织竞聘,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审核等环节,现对临江市2026年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前申报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含共青团临江市委员会委托评审2人),公示时间为2026年4月20日至2026年4月24日。
公示期间,各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可以书面或电话形式进行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我们将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按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凡匿名、冒名、假名,且线索不清的举报不予受理,对诬告陷害、干扰职称评审工作的人员将严肃查处。
...
2026年4月15日,临江市残联对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询价结果进行评审。本次共有3家单位参与报价,经对培训机构报价进行评审。吉林省吉达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中标,承担2026年临江市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
如对本结果有质疑,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单位进行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439-5223059
临江市残联
2026年4月15日
按照《吉林省雨露计划工作指南》和“四个一”工作管理机制要求,临江市农业农村局对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进行核实,2026年春季共拟定9名学生享受雨露计划政策支持,按国家要求每生每学年资助3000元(每学期1500元)。现将临江市享受2026年春季雨露计划政策支持学生名单及就读学校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4月14日—2026年4月24日
监督电话:0439—5223117
12317
附件:2026年春季临江市享受“雨露计划”政策学生名单
临江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4月14日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临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临江市政务大厅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439-6131330
公告单位:临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4月13日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临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临江市政务大厅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439-6131330
公告单位:临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4月13日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临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临江市政务大厅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439-6131330
公告单位:临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4月13日
现有产权人孙兴福(220604********107X),范学芝(220604********1069)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临江市解放街4委29组世纪春小区8号楼-040401的房屋所有权证书(产权证号:00020250)丢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孙兴福、范学芝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孙兴福 范学芝
202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