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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临江市涉企行政执法检查主体公示信息表

    临江市人民政府    信息来源:临江涉企行政检查发布时间:2025-07-17责任编辑:张萍萍   收藏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吉林省临江市涉企行政执法检查主体公示信息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类别 法定检查职责和权限 主要执法依据 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临江市自然资源和林业局 法定行政机关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检测评价。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六、负责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依法依规审查。七、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八、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九、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十、负责管理地质勘探相关工作。十一、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十二、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十三、依法依规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测绘违法案件。十四、承担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十五、负责全市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十六、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十七、负责全市森林资源的保护、修复、发展和监督管理。十八、组织、协调、指导和鉴定全市湿地保护工作。十九、组织指导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二十、承担推进全市林业和草原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二十一、指导国有林场、基层林业产业建设与发展。二十二、组织、协调、指导全市林业产业建设与发展。二十三、认真执行国家、省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节政策和生态补偿制度;编制本级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管理监督本级林业和草原资金;管理本级林业和草原国有资产;负责提出全市林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对省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初审;编制全市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建设的年度计划。二十四、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二十五、承担有政府规定的行政审批事项。二十六、按照国家产业政策,为全市林业产业企业提供政策服务;组织开展林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工作;认真开展林业产业项目招商引资;组织开展全局林业项目谋划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林业产业经营业户、企业经营状况数据统计。二十七、负责可食林产品在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餐饮单位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农药、肥料等其他林业投入品质量及使用的监督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森林防火条例》《植物检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土地调查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地质资料管理条例》《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地图管理条例》《基础测绘条例》《测绘成果管理条例》《测量标志保护条例》《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吉林省城乡规划条例》《吉林省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管理条例》《吉林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条例》《吉林省矿产资源储量管理条例》《吉林省饮用天然矿泉水资源开发保护条例》《吉林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吉林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 吉林省临江市站前路3号 0439-5223232

初审:张萍萍    复审:马岩    终审:侯家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