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五条 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对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六条 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人防工程建设质量的法律、法规和人防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