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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临江市2025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相关项目-改造乡(镇)农产品商品化预处理中心承办单位的通知

    临江市人民政府    信息来源:临江市商务局发布时间:2026-05-18责任编辑:李天一   收藏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财办建〔2022〕18号)及《吉林省商务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2025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吉商建发〔2025〕3号)等文件的有关要求。结合《临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江市2025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25〕3号)文件规定,预计改造4个乡(镇)农产品商品化预处理中心,因前期公告已遴选三个乡镇,故此次遴选不包含蚂蚁河乡、苇沙河镇、森工街道。现将公开遴选具体细则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 

  临江市2025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相关项目-改造乡(镇)农产品商品化预处理中心 

  、支持补助项目及补助标准 

  1.支持内容。乡(镇)农产品商品化预处理中心重点支持作业场地建设改造、服务功能升级两类改造项目。其中,作业场地改造,主要补助室内简易装修、实现不同商品和服务类型分区作业;对仓库进行冷藏及通风储藏改造;根据消防安全、防淹排水等有关要求对地面进行硬化改造,配备消防安全、污水处理等相关的设施。服务功能升级,主要补助购买电脑、打印机、装卸等设备设施;配备中(小)型清洗机、烘干机、打包机、粉碎机、真空塑封机等初级人参或其它农产品商品化预处理设备设施;出入库数字化管理服务系统。 

  2.补助资金。在乡镇改造的乡(镇)农产品商品化预处理中心,单个可按补助比例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50%、单个补助额不超过25万元的标准给予支持。 

  3.建设周期:申报的企业应是2025年1月1日—202612月31日在建或已完成的项目,项目完成时限不得晚于202612月31日。 

  4.建设改造后可实现的功能:具有完善的农产品商品化预处理能力。 

  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是能够完成本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项目选址应根据优势特色农产品产地分布情况确定。 

  3.乡(镇)农产品商品化预处理中心承办企业建设改造场地需自有场地或租用场地(租用场地需确定使用时间5年及以上)。 

  4.申报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严重失信记录。 

  5.申报企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企业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企业职工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提供申报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提供申报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无欠税证明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发布媒介 

  本次遴选公告在临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专栏)上发布 

  、遴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6518日至2026522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通过线上或线下获取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法人身份证扫描件企业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则无需提供企业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以上证件需加盖公章及报名登记表。 

  线上获取方式:以上资料发送至代理机构吉林省智恒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邮箱zhxtqyzx5088@163.com获取遴选文件,备注参加的项目名称及联系方式。 

  线下获取方式:以上资料到吉林省智恒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获取遴选文件。 

  遴选文件售价:300元整,售后不退。 

  申报文件的递交时间 

  1.递交截止时间:202605281330分 

  2.递交地点:临江市商务局 

  、相关要求 

  1.严格申报纪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不按程序申报、编造项目骗取资金的企业(机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申报资格 

  2.提高项目质量,申报单位报送资料要完整清晰,项目申报达不到要求的,视为不合格项目 

  3.按时完成申报,超过申报时限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主管单位:临江市商务局 

  地址:临江市南围子街78号 

  联系人:胡晓明 

  电话:15143911151 

  代理机构:吉林省智恒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昀 

  联系电话:15904373102 

    

    

    

    

    

  报名登记表 

项目名称 

  

改造地点所在乡(镇) 

  

申报人名称 

  

单位地址 

  

办公电话 

  

电子邮箱 

  

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证号 

  

授权代理人姓名(如有)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我单位已了解报名细则,知晓项目要求,确认参加此次遴选报名。 

  

  

  

申报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初审:李天一    复审:胡晓明    终审:田春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