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江市中小学生上下学接送校车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临江市中小学生上下学接送校车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LJZFCG2017043
一、项目需求及说明
1.项目说明
1.1项目名称:临江市中小学生上下学接送校车服务项目
1.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资金来源及付款方式
2.1资金来源:政府资金。
2.2付款方式:按协议付款。
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0,000.00元(叁万元整)
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吉林临江农村商业银行
账户名称:临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帐 号:0760502011015200003508
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17年5月15日
4.投标有效期为90天(日历日)。
5.投标文件
5.1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
5.2投标文件递交至:临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5.3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5月31日
6.开标
6.1开标时间:2017年5月31日上午9:00
6.2开标地点:临江市政务大厅四楼会议室。
7.招标人:临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吉林省临江市政府采购中心作为本项目的招标人,负责公开招标文件的起草、组织评标工作、组织签订合同以及验收。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2.1项目名称:临江市中小学生上下学接送校车服务项目。
2.2招标内容:服务于10个乡镇14所中小学,年接送学生30万人次,运行34条线路,布设79个站点,年运营里程29.7万公里。提供15台校车服务(依法设立的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企业、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可以提供校车服务接送学生上学、放学)。
2.3线路及要求:线路及要求请详见招标文件。
2.4服务期限:临江辖区校车签订合同期限为10年。(每年按12个月执行)
2.5校车质量标准:按照最新专用校车国家标准设计和制造的学生专用校车。
2.6服务费用:15辆校车和1辆皮卡车,经评估机构评估价为200.23万元,年平均费用为189.04万元,税率为3.262%,年税金为6.2万,年服务费为195.24万元。
2.7服务质量保证金额:9.762万元。(每月按规定比例5%扣除,年底考核后按实际金额返还。)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取得道路旅客运输经营、城市公共交通经营许可三年以上,且仍有效存续的投标企业;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安全管理达到省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三级及以上企业。
3.2具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必须含道路旅客客运班车经营资质)。
3.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吉林省、临江市政府有关的规章制度,拒绝接受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企业投标。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前审。
3.6对于驾驶人员要求如下:
1)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上、不超过60周岁。
2)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分记录。
3)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责任记录。
4)无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驾驶记录,最近1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
5)无犯罪记录。
6)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
3.7其他要求:
(1)中标的公司必须合理安排接送学生的校车,定期对司机进行培训,保证学生乘车过程中的车内秩序。
(2)制定相关的校车规章制度,并与学校协调沟通。
(3)每辆校车的保险要齐全,第三者保险50万元,承运人责任险50万元/人,不得漏保,少保。
(4)每台校车必须配备3G卫星GPS定位跟踪系统,每个座位必须配备安全带,前后门必须安装电视监控系统。
(5)中标后中标单位按评估价收购指定范围内原有校车(评估价为200.2375万元,中标方可逐年从服务费中抵扣收购价,最高抵扣期为10年)。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竞标者,请于2017年5月2日至2017年5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 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须持本单位企业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开户许可证、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上述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在临江市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招标文件。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和临江市政府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购方:临江市教育局
联系人:杨智 电话:15844900966
招标代理机构:临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临江市政府采购中心政府后楼204
联系人:刘常宇 电话:15843932575
2017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