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消费券促销活动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方案》出台背景
根据吉林省商务厅印发的《关于开展消费券促销活动的通知》(吉商运〔2024〕3号)文件要求,各地要抢抓节庆,组织丰富促销活动。我市围绕“月圆临江,共赏中秋”为主题,制定工作方案,开展临江市2024年第七批消费券促销活动。
二、《方案》目标任务
本次促销活动重点以释放全品类消费券居民潜在消费和增量消费为目标。
三、《方案》重点工作
发放范围:本次活动面向全体临江市消费者(含在临江市居住的非临江籍居民)。
票券面额设置:
全品类活动:
(1)手机数码类(限上):300元面额,消费满6000元可使用。
(2)手机数码类(限下):100元面额,消费满2000元可使用。
(3)超市类:10元面额,消费满200元可使用。
(4)药品类:10元面额,消费满200元可使用。
(5)汽油类:30元面额,消费满300元可使用。
(6)住宿餐饮类:30元面额,消费满300元可使用。
(7)美食小百住宿类:10元面额,消费满100元可使用。
领取方式及使用规则:
领取方式:
参与活动的消费者需要在支付宝APP完成实名认证,并所使用的支付宝APP版本需要在10.1.62版本及以上方可正常参加活动,10.1.62以下版本需要升级后使用。活动期间内,每一用户可参与每一类消费券1次。
抢券活动9月17日和9月25日上午10点分两次发放,其中超市类、汽油类、美食小百住宿类、药品类、住宿餐饮类为抢券活动,消费者需在支付宝APP首页搜索“码上优惠”小程序进入“临江市2024年第七批消费券促销活动”活动页面参与抢券,先抢先得,抢完即止。
到店立减活动在9月17日和9月25日上午10点分两次发放。手机数码类为到店立减活动,消费者打开支付宝扫一扫,扫商家收银处支付宝二维码即可享受立减活动。
使用规则:消费券不能用于线上支付和个人转账,严禁以单用途预付卡形式发放消费券,不兑换现金,不可转赠。使用消费券获得优惠的订单,如果发生退款或撤销,则该张消费券作废,无法再次使用。各活动参与企业如有套现、返现等违规行为,视情节给予取消活动参与资格,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
初审:季俞彤 复审:胡晓明 终审:姜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