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江市2024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为统筹做好2024年全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促进教育公平,根据白山市教育局《白山市2024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白山教基字〔2024〕2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临江市2024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临教发〔2024〕42号),现将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如何能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好上学、上好学”的教育需求?
(一)坚持“依法依规”的原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国家、省招生政策和纪律要求,确保招生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二)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的原则
建立科学有序、运转高效、公正透明的招生入学工作机制,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岗位职责。
(三)坚持“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科学合理划定片区,严格落实就近入学政策。
(四)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全面落实中小学“阳光招生”“阳光分班”,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相关政策、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做到政策公开、过程公正、结果公平。
二、在不同阶段入学过程中有什么办法?
(一)义务教育阶段
1.小学
凡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儿童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本合同)、不动产查询证明等材料,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名。城区学校采取划片入学,依据“房户一致”优先原则,在划定学区内按生源排序接收学生入学。
2.初中
已完成小学阶段义务教育的毕业生升入初中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儿童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房产证、购房合同、不动产查询证明等材料,在规定时间到所在毕业学校,由教育局教育科人员入校统一审核登记,根据学区划分方案,统一安排入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毕业生直接升入本校初中继续就读。
3.特殊群体
(1)随迁子女入学。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落实“最多跑一次”要求,切实简化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2)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3)少数民族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少数民族学生同本地学生同城同等待遇,与本地学生统一时间、统一地点进行报名。
(4)特殊优抚对象入学。依据国家、省、市相关优待政策文件,妥善安排适龄儿童少年为我市的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边境管理人员子女、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切实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5)其他群体入学。港澳同胞、台湾省籍同胞和华侨、归侨子女以及外籍适龄儿童少年等入学工作,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二)高中阶段
根据学校办学规模和办学条件,对域内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进行总体统筹,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初审:张悦 复审:宁佳祺 终审:王继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