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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江市大湖街道办事处关于农村产权交易工作整治方案》的政策解读

    临江市人民政府    信息来源:临江市大湖街道办事处发布时间:2024-10-30责任编辑:孟凡茹   收藏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相关文件:关于印发《大湖街道关于农村产权交易工作整治方案》的通知 

  一、出台背景
  为了更好地规范农村产权交易健康发展指南,根据临江市农业农村局下发的《关于规范临江市农村产权交易工作专项整治方案》(临农发〔2024〕115号)文件要求,大湖街道积极展开自查,根据反馈意见,特制定此整改方案。
  二、制定依据
  《关于规范临江市农村产权交易工作专项整治方案》(临农发〔2024〕115号)
  三、出台意义
  为了逐步构建权责明确、管理规范、交易顺畅、信息透明、服务完善、保障有力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提高农村要素资源配置和利用效率,加快大湖辖区内农业农村现代化,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四、主要内容
  本方案主要分为排查范围、自查自纠、组织学习、组织保障4个方面的内容。
  (一)排查范围。对2022年至2024年度未纳入平台交易的所有交易进行全面排查,并实施整改,确保农村集体资源资产的流转及其再流转均须通过市场公开交易进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一定标的额以上的建设工程和货物、服务采购亦须通过市场公开交易。具体而言,工程建设包括新建、改建、扩建以及维修工程、装饰装修、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护、园林绿化、环境治理等,投资预算在5万元以上的项目;以及利用集体资金和通过整合各级政府或部门资金未达到政府招投标最低限额的项目。货物采购涵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生产、建设、经营、改造、管理所需的各类农业生产设施、农业生产工具、车辆、办公用品和设备等,单次购买5000元以上的村集体办公用品项目;单次购买1万元以上的设备、设施、材料等项目。购买服务包括环境卫生整治、印刷、会务服务、专业咨询、财务审计、教育培训、信息系统开发维护、物业管理、工程监理、工程设计、工程造价等,单次购买1万元以上的项目。
  (二)自查自纠。各村作为核查的主体,必须切实履行集体农村产权交易所有权的主体责任,组织召开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针对集中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逐级建立并如实填报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在核查过程中,要边查边改,依法依规进行集中处置,确保形成以村为单位的清查整改台账,以实现农村产权交易的规范化、法治化。
  (三)组织学习。组织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报账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及街道相关科室工作人员,集中开展学习活动,深入研读中共临江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临江市农村产权交易工作实施方案》(临委农办〔2023〕13号)和《关于加强农村“三资”管理规范农村产权交易的通知》(临委农办〔2023〕14号),以切实提高业务能力水平,确保农村产权交易工作顺利推进,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和政策支持。
  (四)组织保障。为确保大湖街道农村产权交易工作顺利推进,特成立农村产权交易工作指导小组。临江市大湖街道将开展实地抽查,全面监督并调度各村工作进度与成效,严格督促问题的整改工作。对于工作敷衍塞责、问题发现不力甚至出现“零报送”现象的地区,将实施重点督促与指导。同时,针对投诉举报或群众反映问题较为集中的区域,将开展专项督促与指导工作。
  五、政策咨询途径
  临江市大湖街道办事处公开咨询电话:0439-5250058
  临江市大湖街道办事处
  2024年10月28日

初审:王 瑶    复审:孙丽媛    终审:高玉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