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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江市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临江市人民政府    信息来源:临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时间:2025-04-22责任编辑:临江市人民政府   收藏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相关文件:《临江市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为帮助社会各界更全面、深入地理解《临江市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就其出台背景、核心内容、政策亮点等关键要点进行详细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吉林省黑土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同时积极响应省、市关于耕地耕 作层土壤剥离利用的管理规定,切实强化黑土资源保护力度,推动耕地资源实现可持续利用,特制定本《方案》。耕地耕作层土壤作为农业生产的核心基础资源,在建设活动占用耕地时,对其进行剥离与再利用,能够有效避免资源浪费现象,显著提升新增耕地或质量欠佳耕地的综合质量,对保障农业生产根基意义重大。

  二、主要内容

  (一)实施范围

  农用地转用项目中新增建设用地所占用的耕地、临时用地占用的耕地必须剥离;对于土壤质量未达标准、坡度超过25度、面积小于1亩、遭受严重污染,以及非法占用且耕作层已遭破坏等情况的耕地,经审批后可免于实施剥离工作。

  (二)责任主体

  城市批次建设用地的土壤剥离工作由市政府负责组织实施,相关费用纳入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单独选址项目由建设单位承担责任,费用列入项目预算;临时用地则由用地单位(个人)负责落实。自然资源部门作为牵头单位承担监督管理职责,农业农村、生态环境、财政等部门密切配合,形成高效协同的工作联动机制。

  (三)关键流程

  需围绕土壤调查、剥离、存储、利用等全流程环节进行详细方案设计,并通过专家评审;剥离工作需在供地或项目开工前完成,运输、存储过程要做好规范记录,确保全程可追溯。存储场地应就近选址并避开生态敏感区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土壤被碾压、流失,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实行分段验收与全程监管相结合的方式,未通过验收的项目不得供地或开工建设。剥离的土壤优先应用于耕地改良、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公益性项目,鼓励无偿提供给农户使用;市场化交易必须通过政府搭建的公开平台进行操作,交易收益专项用于耕地保护工作。

  (四)经费保障

  城市批次项目的相关费用纳入土地开发成本;单独选址项目由建设单位承担;财政部门专项列支存储场地租赁、管护等公共费用,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三、政策亮点

  (一)“即剥即用”创新模式

  倡导“即剥即用”理念,最大限度减少存储环节,优先推动土壤直接回覆利用,有效降低土壤结构遭受破坏的风险。

  市场化运作机制:引入市场化手段,通过有偿使用和公开交易方式,提升土壤资源利用效率,确保政府获得合理收益,反哺耕地保护工作。

  (二)严格监督管理体系

  将土壤剥离验收结果与用地审批直接挂钩,对未达标的项目禁止开工建设,以严格的法律约束保障政策落实。

  四、保障措施

  市政府将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工作纳入考核体系,定期开展督查;各相关部门强化协同配合,各乡镇(街)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多措并举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初审:王传昱    复审:代朋    终审:王泽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