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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江市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26〕2号)

    临江市人民政府    信息来源:临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时间:2026-04-24责任编辑:临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收藏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各乡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事业单位,驻临中省直各部门、单位,吉林临江边境经济合作区:

  《临江市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临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4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江市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零基预算改革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24〕17号)要求,自编制2026年预算起,各地全面实施零基预算改革。为确保零基预算改革工作顺利完成,制定本方案。

  —、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破除“基数依赖”,以零为基点,重新分配、逐项审议预算期间内各项费用内容及其开支标准是否合理。以预算绩效为导向,以当年财力为基础,构建有保有压、突出重点、统筹有力、讲求绩效的预算安排机制,强化预算执行刚性约束,切实提升财政政策资金效能,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财政保障。

  二、收入预算的编制

  (一)一般公共预算。按照全口径预算编制要求,统筹各类资金资源资产,科学设定税收收入目标。结合政府债务化解和资产盘活计划等情况,准确设定非税收入规模及增速,确保收入依法依规,不虚收空转。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坚持“以收定支、讲求绩效”,根据当年实际需求,合理预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基金收入。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合理预计国有产权转让收入和清算收入、国有独资企业上缴利润、国有控股参股企业股息股利等。

  (四)部门单位自有收入预算。在部门预算中完整反映上级财政资金、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等各类收入,加强非财政拨款统筹配置,相应减少或不安排财政拨款。强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入管理,资产出租、处置等收入按规定上缴国库。

  (五)盘活利用存量资金。建立存量资金定期核查和清理盘活机制,加快单位结余结转资金清理收回。分类加强国有自然资源、国有企业股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和收入管理,严格各类资产登记和核算。促进低效、闲置、超标准配置等资产调剂使用,按规定处置不需使用且难以调剂的国有资产,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益。

  三、支出预算的编制

  (一)部门基本支出预算。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人员经费据实核定。公用经费坚持分类分档,定员定额管理。目前建立了以人均定额,物均定额,比例定额相结合的方式,按单位分类分档定额标准,持续严控一般性支出,并结合政策变化,财力情况和预算执行等情况实行动态调整。

  1.落实政策。强化厉行节约管控措施,重新核定定员定额经费,夯实经费支出标准。同时将工会经费单独列入预算,规范工会经费支出。

  2.统筹资源。坚持以存量调控增量支出,新增资产配置需求,优先从部门单位内部调剂解决。

  3.强化管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严格限制在控制数范围内,严禁调剂用于其他支出,年度终了,当年结余资金收回。

  4.足额保障。将残疾人保障金纳入预算保障范围,推动各单位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残疾人提供就业岗位。

  (二)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打破支出固化格局,将零基预算理念与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过紧日子各项规定、支出标准体系建设、预算评审、绩效管理等预算编制重点相融合,科学精细编制。

  1.建立政策和项目事前审查机制。把项目和政策依据作为预算安排的前提,根据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绩效目标来精准配置资金。坚持以零为基,以事定钱,以效促用。以单位上报、部门审核、财政复审、政府审定的审查机制,对项目立项依据、绩效目标、实施方案、支出内容、支出标准、资金计划进行全方位审核。从源头上保证预算安排的科学、精准。

  2.项目支出区分轻重缓急。破除基数依赖,所有支出预算重新分类编报,因事定费。对预算单位上报项目按照“量入为出,保障重点”原则进行分类分档排序汇总并上报政府审批,在保证预算收支平衡的前提下优先考虑基本民生类项目,省级考核县级配套类项目,县级重大项目三类支出纳入各部门年初预算。

  3.健全支出分档排序机制。按照刚性支出、重要支出、一般支出对项目进行分档排序,对国家和省有投入要求和具体标准的刚性支出“尽力而为”,对国家和省有投入要求但无具体标准的重要支出“统筹保障”,对部门履职合理需求的一般支出“量力而行”,确保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

  4.推进支出标准体系建设。把支出标准作为预算编制的基本依据,所有支出原则上都要按照支出标准编制和审核预算。进一步健全基本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财政收入水平、国家政策导向、市场价格、实际执行情况等因素联动的定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加快推进项目支出“通用标准+专用标准”建设,逐个项目明确支出范围、适用标准,逐步建立起分行业、分领域、分类别,兼具约束力与灵活性的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切实提升预算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

  5.从严审核压减一般性支出。对重大宣传、展会、论坛、赛事活动等,未经上级部门批准不得列入预算。严控委托业务费、培训费、会议费等公用经费支出。其中:委托业务费严格参照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预算支出中委托业务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吉财预〔2023〕982号)相关要求进行备案。培训费和会议费参照吉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直机关会议费和培训费管理的通知》(吉财党政〔2021〕1072号)相关要求进行年度会议和培训计划统计表填报,同时报财政备案,未经批准的会议费和培训费不允许单位列入部门预算。

  四、强化预算刚性约束

  (一)严格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按照人大批准、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执行,严控预算追加事项,除落实国家相关政策、应对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和抢险救灾等支出外,年度预算执行中一般不追加预算,也不出台增加当年支出的政策。部门需新增的零星支出事项,通过统筹部门年初预算、调整支出结构予以落实。严格控制不同预算科目、预算级次或项目间预算资金的调剂。

  (二)加大财会监督力度。进一步优化财会监督工作机制,扎实开展专项监督行动,推动财会监督主体横向协同、纵向联动,促进财会监督与人大审查、巡视巡察、纪检监察、审计监督等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强化信息沟通、成果共享,不断提升财会监督效能。推动建立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统筹发挥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优势,凝聚监督合力,促进财会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加强监督结果运用,强化预算安排与监督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挂钩,对发现问题较多、整改不到位的项目调减或取消预算,对实施效果好、政策作用明显的项目加力保障。

  (三)优化“三保+”保障制度机制。加强财政一体化管理,完善“三保+”支出清单,强化预算提级审核。坚持“三保+”支出优先,理顺自主财力范围和使用机制,压实责任保基本。强化收入可靠程度与支出刚性程度动态匹配,夯实“三保+”财力保障。实行“三保+”资金专账管理,动态监控,有效管控预算指标与国库资金。

  (四)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零基预算改革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改革工作顺利推进。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负责人要具体抓,将改革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人员。

  (五)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按照“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及“政策项目有评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等要求,将预算收支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健全完善以绩效为导向的预算分配机制。结合部门实际情况,全面设置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政策及项目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运行监控,提前防止和及时纠正偏差,避免资金损失浪费。完善绩效管理结果应用的激励约束机制,将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

  五、实施步骤

  (一)强化统筹组织协调。财政部门落实国家、省市县各项改革工作任务,研究制定零基预算改革政策机制,统筹协调做好预算编制,抓好预算执行,加强预算管理等相关工作。

  (二)部门基本支出预算编制。11月底前,财政局会同各部门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根据编制、人员、工资等据实核定编制人员经费;按照当年公用经费定额标准,以及人员、车辆、房屋等据实核定编制公用经费预算。

  (三)部门“三保”及刚性支出项目储备。11月底前,财政局组织各部门报送“三保”及刚性支出项目清单,从零出发,全面梳理各部门预算需求,结合“三保+”保障清单和相关政策,参照以前年度执行情况和绩效评价情况,综合审核“三保”及刚性支出项目,同步报市政府审定,根据审定清单,在预算一体化系统内进行储备。

  (四)部门其他项目储备。11月底前,财政局组织各部门报送其他项目清单,从项目合规性(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政策导向),合理性(与部门职责,工作重点的契合度),绩效目标科学性(目标可衡量,可实现)以及资金需求准确性(依据充分,测算合理)等多方面,对各部门申报项目进行逐一审核,同步报市政府审定。根据审定清单,在预算一体化系统内进行储备。

  (五)项目综合排序。12月中旬前,根据项目审核结果和省厅“三保”提级审核意见,明确优先保障项目,综合分配财政资金,各部门按照(“三保”支出〉刚性支出〉重要支出〉一般支出)挑选并排序项目,统筹安排预算。

  (六)收入预算编制。12月中旬前,财政局会同税务、国土及国企等相关部门,进行财政收入测算,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进行测算,结合上级转移支付收入,综合测算县级财力情况。

  (七)形成预算草案。12月中旬前,根据财力情况,按照项目排序结果合理分配财政资金,优先保障“三保”、还本付息、刚性支出、重点项目,对一般性、非急需项目进行适度压缩或调整,对资金分配结果进行合理性验证与平衡性调整,形成初步预算草案,确保草案整体科学、可行,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与财政承受能力;财政局将初步预算草案向各部门征求意见,组织部门间沟通协商。充分听取部门对预算草案的反馈,针对草案中存在争议的项目与资金安排,进行深入讨论分析,根据协商结果对草案进行修改完善。

  (八)预算草案报人大审议。12月底前财政局将修改后的预算草案提交市人大财经委员会等相关部门进行初步审查,提供详细解释说明与相关材料。依据审查意见,再次对预算草案进行调整优化,确保预算草案符合人大监督要求,最终形成正式文件,报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九)批复并下达预算。市财政部门根据人大批准的政府预算,并对部门预算进行批复和公开。

初审:张旭    复审:杜立鹏    终审:王泽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