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江市财政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统计表
临江市财政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统计表 | |||||||
序号 | 实施主体 | 承办机构 | 检查类型 (临时计划、常规计划) |
行政检查事项名称 | 行政检查依据(常规计划需写明法律依据具体内容,临时计划须写明上级部署文件) | 检查对象 | 备注 |
临江市财政局 | 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 根据上级统一安排 | 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行政检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九条“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及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是:(一)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二)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三)政府采购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 2.《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第十三条“财政部门对代理机构开展的本级政府采购业务实施检查。检查范围包括名录登记信息、委托代理协议、采购方式适用、采购文件编制、评审组织、信息发布、收费及保证金收退、质疑投诉、合同签订及履行、档案管理等内容”。 |
初审:张萍萍 复审:马岩 终审:侯家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