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江市统计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统计表
临江市统计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统计表 | |||||||
序号 | 实施主体 | 承办机构 | 检查类型 | 行政检查事项名称 | 行政检查依据 | 检查对象 | 备注 |
1 | 临江市统计局 | 临江市统计局 | 常规计划 | 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 | 《统计法》第四十四条,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予以通报;其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公职人员的,由任免机关、单位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 (一)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的; (二)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的; (三)拒绝答复或者不如实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的; (四)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检查的; (五)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提供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的。 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个体工商户有本条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
规模以上工业、服务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资质内建筑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 |
2 | 临江市统计局 | 临江市统计局 | 常规计划 | 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 | 同上 | 同上 | |
3 | 临江市统计局 | 临江市统计局 | 常规计划 | 拒绝答复或者不如实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 | 同上 | 同上 | |
4 | 临江市统计局 | 临江市统计局 | 常规计划 | 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检查 | 同上 | 同上 | |
5 | 临江市统计局 | 临江市统计局 | 常规计划 | 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提供原始记录、统计台账。 | 同上 | 同上 |
初审:张萍萍 复审:马岩 终审:侯家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