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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江市健康影响评估制度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临江市人民政府    信息来源:临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时间:2023-10-12责任编辑:临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收藏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相关文件:《临江市健康影响评估制度建设试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总体要求和《“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进一步提升民众的健康素养水平,加快推进健康临江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市卫生健康局牵头起草了《临江市健康影响评估制度建设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方案》起草的背景和过程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卫生和健康大会上提出“要全面建立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系统评估各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策、重大工程项目对健康的影响”。《“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指出“全面建立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系统评估各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策、重大工程项目对健康的影响。”2021年8月23日,临江市被省爱卫办、白山市爱卫办确定为全省健康影响评估工作试点市。为落实好国家和省、白山市的部署要求,扎实开展健康影响评估试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全国爱卫办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办关于开展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全爱卫办函〔2021〕8号)《健康影响评价实施操作手册》等,市卫生健康局牵头起草了《方案》,征求了市委宣传部等45个单位意见,并根据各部门所提意见建议进行了修改完善,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印发。

  二、《方案》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健康优先、预防为主、科学合理、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原则,推动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把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理念贯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各环节,将健康影响评估和干预列入各部门制定公共政策和重大工程、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健康权益,加快推进健康临江建设。

  (二)评估范围

  (1)公共政策。由政府部门拟制定的,依照法定权限、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在本行政区域或者其管理范围内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时期内反复适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包括经济社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的公共政策。政府所属工作部门内设机构发布的公文,以及转发上级或部门的文件,不属于本方案评价的对象。

  (2)重大工程和项目。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由政府投资的重大工程和项目。

  (三)实施程序

  部门初筛→提交登记(根据政策范围限定,各部门就拟定政策的意向及内容提交市健评办备案)→组建专家组(主要是卫生和法律方面的专家,同时也包括环境、教育、应急、城市管理等各领域各行业的专家)→筛选(判定拟定决策影响人群健康的可能性,决定是否有必要实施健康影响评估)→分析评估(逐条分析政策条款,列出涉及那些健康决定因素及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建议)→出具评估报告(未发现潜在健康危害,目前无政策修改建议;未通过,发现潜在健康危害,提出修改建议)→评估结果备案(提交市健评办备案)→评估结果使用→监测评估。

  (四)评估实施步骤

  1.试点起步阶段(2023年)

  我市作为吉林省健康影响评估制度建设试点之一,至少选取1个健康相关的政策或规划、1项政府投资的重大工程项目或健康相关的重大公共服务项目开展健康影响评估。

  2.试点推广阶段(2024-2025年)

  及时总结试点经验,优化健康影响评估路径和方法,不断深化试点工作并逐步推广。

  3.全面实施阶段(2026年-2030年)

  全面实现健康影响评估。提交公共政策健康影响评估的政策、规划和项目覆盖率达到50%以上,其中与健康相关的城市发展、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以及政府投资的重大民生工程评估覆盖率达到100%。

  三、影响评估的主要特点

  一是具有试点性。我国健康影响评估工作处于探索阶段,工作主要是以研究和局部试点为主。

  二是具有前瞻性。在政策(方案、项目)出台(确定)前实施,以确保在政策(方案、项目)的计划阶段能够采取有效措施,从而实现健康积极影响的最大化和健康消极影响的最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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